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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闵行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年6月21日

2012年在区政府、区农业委员会、区财政的领导和支持下,闵行区加大了农机装备资金的投入,2012年全区农机总共投入资金为6479530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投入为1192800元,市补贴资金投入为1608300元,区补贴资金投入为1867706元,农机合作社、农民自筹资金为1810724元,较快的优化和提高了闵行区农机装备和技术水平,闵行区农机新技术推广和农机化发展,得到了新的突破性发展。耕地、整地、水稻、麦子收获等机械作业率达100%,新一轮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面积突破96%,是我区今后水稻生产取得稳产、高产主要的技术措施,促进了我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步伐和农机化工作的发展。2012年闵行区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实际情况总结如下。

一、购机补贴原则

二、补贴对象

本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是以承担本区内农业机械作业服务项目的,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机合作社为主,兼顾粮食、蔬菜、园艺合作社(场)等的农民和服务组织。

三、补贴标准

本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标准原则,是依据闵行区人民政府文件闵府研〔20083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购买补贴农机操作程序

1.由区农机管理站根据本区农业机械拥有量以及新型农机推广、引进、更新换代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结合区内各镇农机管理部门上报的购置计划,编制年度购买补贴农机预算,并上报区农业委员会、区财政局后,经区府统一规划平衡确定年度购买补贴农机资金计划。

2.年度购买补贴农机实施范围必须是列入国家和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机产品

3.符合补贴条件的本区内的农机合作社、粮食、蔬菜、园艺合作社(场)等的本区农民和服务组织,通过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综合平衡后,根据本区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年度购买补贴农机预算计划,确定购买补贴农机的数量和对象。

4.购买补贴农机采购程序,是依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沪农委〔2011409号《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农业委员会,市农机办审核指定统一供货商,市、区财政补贴资金,根据列入补贴计划数量,直接划拨供货单位,购机对象自筹资金同时交付供货单位后,全市统一价格结算。

五、2012年本区购买补贴农机实况(见附件)

六、本区购买补贴农机的管理

区农机管理部门结合各镇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实地调查确定本年度补贴农机具已全部落实到位。区、镇两级农机管理部门将依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沪农委〔2011409号《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对享受补贴购买的农业机械进行监管,并与购农户签订购机使用协议,以更共同遵守。如发现在服务年限内擅自转卖或转让,违反购机协议规定,区农机管理部门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取消今后享受购买补贴农机具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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