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农业保险风险补偿作用,保障农业各项生产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5号)《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沪财农〔2024〕71号)《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拟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0万元。 经与区财政局商定,本次发放资金为市级财政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用于鼓励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参加农业保险,提升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设施财产安全等风险防范能力。采取后补贴的方式,本次补贴为2022年剩余未支付部分和2023年部分保险保费。 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地址:沪闵路6558号210室,邮编:201199,联系电话:021-54136325)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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