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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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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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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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要求及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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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加*号为牵头部门,
其余为参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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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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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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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持续
推进
“两个
示范村”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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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2022年度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完成2022年度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对照建设项目清单,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强特色风貌塑造,加大乡村产业培育力度,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持续提升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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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10月底
|
2
|
开展2023年度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按市级部署遴选1个示范村开展建设,完成村庄设计,形成建设项目清单。按照产业特色鲜明、社会主体参与、区域联动建设实施要求推进建设,明显提升乡村风貌。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12月底
|
3
|
开展市级
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
|
按市级部署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年内形成若干个生态环境优良、村容风貌靓丽、设施配置到位、管护机制落实的美丽乡村典型。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
马桥镇、华漕镇
|
12月底
|
(二)
全面
推进
农民
集中
居住
|
4
|
推进
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
持续稳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的安置基地建设,紧抓项目质量安全,保障农户入住满意度。
|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资源局、
区房管局、
区财政局、
区征收中心
|
浦江镇、浦锦街道、
梅陇镇、颛桥镇
|
12月底
|
5
|
加强农房建设管理
|
落实新改扩建农房建设监管,强化施工图纸和建房协议审核。落实乡村建筑师制度,推动乡村建筑师服务农户建房项目全覆盖。推动乡村工匠持证上岗。持续推进平移集中居住项目设计风貌全过程评估。做好新建农房信息报送。
|
区建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资源局
|
浦江镇、马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吴泾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二)
全面
推进
农民
集中
居住
|
6
|
加强村庄设计
|
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农民集中居住点,全面推进乡村地区村庄设计和社区生活圈建设。实行乡村规划师制度,贯彻村庄设计“一张蓝图”干到底,推进重点地区、重要节点设计方案的公开征集和设计竞赛。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建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马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吴泾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三)
优化
提升
人居
环境
|
7
|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
优化提升行动
|
制定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实行工程进展月调度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加强问题反馈和整改。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政策和长效管护的指导意见,加强工作指导。
|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区交通委、
区水务局、
区绿容局
|
浦江镇、马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颛桥镇、吴泾镇、
七宝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8
|
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
|
巩固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爱卫会的平台作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整体谋划、融合联动,推动创卫工作扩展升级增效。
|
区卫建委*
|
各镇、
浦锦街道、
新虹街道
|
12月底
|
9
|
推进村内
路桥建设养护
|
巩固村内D级严重破损路桥达标改造工作成效,分步推进C级较差道路和临河有安全隐患路段的局部整治。建立沿线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查评定机制,不少于三年一轮。提升道路管护水平,开展长效管护星级村创建示范,探索村内道路数字化管理。
|
区交通委*
|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七宝镇、华漕镇、
浦江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三)
优化
提升
人居
环境
|
10
|
推进农村低收入户
危旧房改造
|
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根据农户申请情况,逐步改善农村低收入户住房条件,提升居住环境。
|
区建管委*、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区房管局
|
浦江镇、马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颛桥镇、吴泾镇、
七宝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11
|
推进
“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
|
制定“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文件(2023—2027年)和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23—2027年)。推进4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推进“路长制”全面落实。
|
区交通委*
|
各镇、浦锦街道、
莘庄工业区
|
12月底
|
12
|
提升农村
水体环境质量
|
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
区水务局*
|
浦江镇、华漕镇、
马桥镇、吴泾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13
|
推进农村自建房
安全排查整治
|
按照国家和本市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动本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应排尽排、应治尽治,落实经费和人员,通过市、区、镇分级审核以及房屋“红黄绿”安全码动态管理等,推动排查、整治和验收销项的闭环管理。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
区建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资源局
|
浦江镇、马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颛桥镇、吴泾镇、
七宝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6月底
|
(四)
调优
调整
农业
产业
结构
|
14
|
稳定粮食生产
|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完成国家及本市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强化粮食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确保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四)
调优
调整
农业
产业
结构
|
15
|
稳定蔬菜
播种面积和产量
|
落实常年菜田基本保有量总面积不低于0.5万亩,扩大季节性菜田规模,蔬菜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按前三年平均数浮动不超过2%。落实绿叶菜核心基地面积不少于0.2万亩,核心基地的绿叶菜播种面积占基地总播种面积的70%以上。推进蔬菜绿色生产,全区落实0.45万亩绿色防控、0.048万亩水肥一体、0.06万亩土壤保育推广示范面积。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16
|
推进种业创新发展
|
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行动,推进种质资源库(圃场)建设,加强地方特色资源保护利用。落实救灾备荒储备制度。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和执法,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种业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新建提升高标准良种繁育基地100亩。加快推广市区两级水稻主导品种,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七宝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17
|
做好长江禁渔工作
|
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每月开展长江禁渔涉渔线索大排查,实施挂账销账制度,实行动态清零。细化完善长江禁渔网格化管理机制,责任到人。每月上报排查结果。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交通委
|
各街镇
|
12月底
|
(五)
推行
农业
绿色
生产
方式
|
18
|
加强农产品绿色发展
|
继续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累计创建1.51万亩。持续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加大续展工作力度,强化蔬菜全基地、全茬口管理要求,实现粮油类及果品类“应绿尽绿”。到2023年底,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33%。绿色食品获证主体100%做好档案电子化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七宝镇、
梅陇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五)
推行
农业
绿色
生产
方式
|
19
|
推进绿色田园
先行片区建设
|
制定2023年度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三区三线”最新成果,重新梳理片区规划,加强引领性项目的策划和统筹。积极推进先行片区整体环境和形象打造,加大招商宣传推介力度。开展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年度监测评估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资源局
|
浦江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20
|
加强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
|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新修订的《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的宣贯工作。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努力确保本区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12月底
|
21
|
推进水产绿色养殖
|
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面积达520亩。完成1家资质到期的示范场复审。持续推进约30亩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2021—2022年度尾水治理项目设施建设以及本年度改造项目的批复立项。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11月底
|
22
|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
根据市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市级方案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在做好区级核查的基础上,配合市级完成2022年“三秋”和2023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核查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五)
推行
农业
绿色
生产
方式
|
23
|
加强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
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网格化管理,100%挂牌公示。做好“沪农安”系统应用,精准监管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率达2.5%,其中监督抽查中农兽药残留不合格率达1%;蔬菜、水果、水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定量检测年度覆盖率达100%。全面落实合格证制度,开证率达到9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七宝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24
|
严格保护耕地
|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切实承担起对本区域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任务的主体责任。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马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吴泾镇、七宝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25
|
推进全域
土地综合整治
|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部署,贯彻落实本市《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在试点区镇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模式,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区发改委
|
浦江镇
|
12月底
|
(六)
强化
农业
科技
装备
支撑
|
26
|
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
|
持续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加快探索申农码应用,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扫码监管,85%以上农资门店实现亮码买药,形成不少于1个“申农码+合格证”溯源应用案例。完善区、镇、村三级信息指导员队伍,培训覆盖率达100%。聚焦幸福乐园,加快公共服务类数据汇聚上图。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七宝镇、
梅陇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27
|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不少于400亩。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12月底
|
(六)
强化
农业
科技
装备
支撑
|
28
|
推进蔬菜生产
“机器换人”
|
聚焦全区蔬菜生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开展大棚设施宜机化改造,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和机具配置,推进耕地、作畦、播种、施药、灌溉、追肥、采收等环节的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的生产面积不少于3400亩次。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华漕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29
|
推进都市现代农业
项目建设
|
开展项目常态化储备,基本符合规划、用地和产业发展导向等要求的项目储备数量,相比上年度增长率不得低于10%。项目管理覆盖全程,推进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招投标、建设、验收及决算工作。组织做好项目建成后的绩效评价工作,注重提高项目建成投产效益。按月上报相关数据。
|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资源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30
|
培育高素质农民
|
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等信息化手段,精准遴选培育学员,创新培训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1人。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七)
促进
乡村
产业
融合
发展
|
31
|
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
聚焦重点品类,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企业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组织参加上海地产农产品品牌测评和本市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活动。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浦锦街道、七宝镇
|
12月底
|
(七)
促进
乡村
产业
融合
发展
|
32
|
发展休闲农业
和乡村旅游
|
至少培育1个村申报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重点培育1—2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制定精品线路建设方案,加强线路标准化建设,打造1—2个休闲农业文化品牌,积极培育1—2个农事节庆活动。培育1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1个农业产业强镇,推荐参加市级遴选。
|
区农业农村委*、
区文旅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华漕镇、梅陇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33
|
发展乡村民宿
|
聚焦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度假区周边区域及规划确定的保留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等重点区域,推动乡村民宿集聚发展,培育乡村民宿品牌,发展1家市星级乡村民宿。
|
区文旅局*、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12月底
|
34
|
推进农村零售
终端网点建设
|
加强农村零售终端网点规划,支持建设一批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打造以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为主的街镇为农服务综合体。推动零售商业配送中心、冷链配送中心等建设,提升物流配送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
区经委*
|
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八)
加强
乡村
社会
治理
|
35
|
加强农村
基层党组织建设
|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激励关怀。
|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八)
加强
乡村
社会
治理
|
36
|
完善常态化驻村
帮扶工作机制
|
总结“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和第二批驻村指导员工作,开展新一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支持乡村发展,因地制宜帮助提升乡村组织、服务和“造血”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37
|
提升平安乡村建设
|
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数据资源共享,区级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汇聚一、二、三类资源类别齐全(一类资源指公安机关的资源,二类资源指行业类资源,三类资源指社会类资源),二、三类资源占比高于40%,区级共享交换平台将100%视频资源推送至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在线率达到70%以上。
|
区委政法委*、
区发改委、
区经委、
区公安分局
|
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38
|
完善“阳光村务工程”
|
严格按照市级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形成区级村务公开目录,指导各村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和频次。优化村委会各类财务发票、收据的上传工作机制,探索将基层党务、村集体经济财务等内容纳入阳光村务平台,健全完善公开内容审核机制。至年底,全区实现上述要求的村比例不低于80%。按市级部署开展“阳光村务平台”与“社区云”系统对接试点工作。
|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39
|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做好市级重点培育单位动态管理。推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命名工作。健全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注册、使用8个“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至少培育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
区司法局*、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八)
加强
乡村
社会
治理
|
40
|
加强农村
移风易俗工作监督
|
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联合部署的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党员干部移风易俗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推进农村集中公益服务点建设。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实施积分制。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完成2021年乡村治理示范镇重点培育单位和2022年乡村治理示范村重点培育单位培育提升工作,组织申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区文明办*、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12月底
|
41
|
推进“平安屋”建设
|
大力推进“平安屋”建设,创新群防群治组织模式,组织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构建形成公安机关“一呼百应”、人民群众“全民皆防”的群防群治新格局。全区全年累计新建“平安屋”400个并正式投入运作。
|
区公安分局*
|
各街镇
|
12月底
|
(九)
深化
农业
农村
改革
|
42
|
加强农业招商引资
|
本区成立工作专班,梳理研究农业招商引资支持政策,推动规划、用地和资金等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以及优质主体集聚;举办农业招商引资推介活动,为社会主体和资本投向本区农业领域营造良好氛围,定期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全区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数或投资增加额相比上年度有增长。按月上报相关数据。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七宝镇、华漕镇、
梅陇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九)
深化
农业
农村
改革
|
43
|
推动农村
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
依托区国企、街镇等资源,探索搭建区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进一步开发、建设、利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统筹配置农村集体资金、土地等资源。指导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一网”交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比上年度有所增长。全面启用“申农码”平台,提升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按月上报相关数据。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莘庄镇、
虹桥镇、浦锦街道、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
|
12月底
|
44
|
推进农村宅基地
改革和管理
|
依法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实现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线上审批,进一步规范农户建房秩序,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等存量资源。研究探索集建区外规划撤并但客观上长期保留的村的农宅翻建路径。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
|
12月底
|
(十)
提高
农村
公共
服务
质量
|
45
|
推进农村
精神文明建设
|
持续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推进“文明餐饮”专项行动,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活动。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三级阵地标准化建设。每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年开展“三下乡”等活动数不低于24场。全区培育“六个我践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数不低于15个。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精准服务效能,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
|
区文明办*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浦锦街道
|
12月底
|
(十)
提高
农村
公共
服务
质量
|
46
|
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区、街镇、居村各级公共文化内容配送体系,健全农民基层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化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
|
区文旅局*
|
各镇、浦锦街道、
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
|
12月底
|
47
|
夯实基层
医疗服务网络
|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明晰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健全镇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将村卫生室运行管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细化管理范畴。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全区完成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
区卫健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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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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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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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示范睦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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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级部署,以民间自愿为前提,鼓励利用自有住宅、闲置农舍推广建设老年人睦邻点,为老年村民提供生活交往、日常照料、参与村组公共事务、精神文化活动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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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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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泾镇、马桥镇、
梅陇镇、华漕镇、
浦锦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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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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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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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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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支持建设全人群、智慧型健身场地,扩大受益人群,更好满足市民的力量练习、有氧锻炼、休闲娱乐、亲子社交等多样化需求。加大农村体育指导员培训培养力度,全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6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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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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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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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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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提高
农村
公共
服务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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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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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生劳动
教育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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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实验区,提升本区学农劳动基地的课程内涵和服务水平。建立工作专班,推进“上海市综合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根据市级指导,积极打造“劳动教育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劳动实践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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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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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马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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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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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增强
乡村
振兴
保障
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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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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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用地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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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级部门引导,将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目标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等倾斜,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不能为零。按月上报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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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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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马桥镇、
浦锦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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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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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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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投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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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中央文件要求,本区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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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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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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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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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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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金融
支持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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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努力实现本区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加大涉农融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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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办*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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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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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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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增强
乡村
振兴
保障
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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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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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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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区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本区切实加强对投保数量的审核和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水稻等主要农产品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区域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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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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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浦锦街道、吴泾镇、马桥镇、
颛桥镇、华漕镇、
七宝镇、梅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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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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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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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振兴
统计与信息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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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各项统计工作;挖掘和报送本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每月提交1篇有质量的案例素材,全年获得录用刊发的案例不少于2篇;继续推进本区已建成的乡村振兴固定观察点的运行,完成第三批2个乡村振兴固定观察点建设,做好相关数据归集、资料分析和材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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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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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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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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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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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有企业
与本区开展
乡村振兴对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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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级部门,进一步完善市属、区属国有企业与本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对接机制,定期排摸双方需求,引导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市场、人才等优势,通过市场化方式,在产业合作、示范村建设管理等领域加大试点,积极培育和开展项目合作,探索国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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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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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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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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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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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级书记
抓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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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在区镇村各层面增强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加强人员配备。组织开展对区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轮训培训。培训数量质量比上年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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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农办*、
区委组织部*、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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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
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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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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