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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2024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6日
  • 索引号:SY90001105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4-26
  • 发文字号:闵农业农村委〔2024〕28号
  • 发布日期:2024-04-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三农综合服务中心,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部门:

根据中国动物疫控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的通知》(疫控监〔2024〕17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沪农委〔2021〕120号)和市动物疫控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动疫控〔2024〕21号)总体要求,结合本区动物疫病流行趋势,我委组织制定了《闵行区2024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426        

 

闵行区2024年动物疫病监测

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监测计划”),结合《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持续做好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为及时摸清疫病流行情况、科学防控动物疫病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在《监测计划》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防控实际,组织实施好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病原监测和抗体监测相结合

要评估行政区域内高风险区域和环节,有重点的做好病原学监测。同时做好免疫抗体和感染抗体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监测和免疫评估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监测在免疫效果评估和免疫退出评估中的作用,根据监测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免疫政策。

(三)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

要强化临床巡查和报告,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及时采样监测,对阳性动物同群动物及流行病学关联群体开展追踪、溯源监测;对于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群体开展跟踪监测。

(四)常规监测与紧急监测相结合

委属职能部门要做好紧急监测资源储备,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阳性时,强化常规监测与紧急监测工作的协同。

(五)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

委属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协同性,一旦监测发现下列情形的,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一是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发生改变的;二是确诊发生外来动物疫病、新发动物疫病或已经消灭的动物疫病的;三是发现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出现明显变化的;四是在较短时间内出现大量动物发病或不明原因死亡,且蔓延较快的。

三、重点任务

按照《监测计划》的任务分工,计划对非洲猪瘟、口蹄疫、动物流感、布鲁氏菌病、冠状病毒病、马鼻疽、马传染性贫血等畜禽主要疫病,狂犬病、弓形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等犬猫主要疫病开展监测,同时做好非洲马瘟等突发和外来动物疫病的动态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病种具体监测情况按照《监测计划》执行,集中优势资源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监测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在做好以上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风险评估情况,适当扩大监测与流调病种、范围,重点做好新发、重发、多发动物疫病的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一)重大动物疫病

1.非洲猪瘟:加强生物安全条件较差的养殖环节的监测,重点关注母猪及临床异常猪只。强化农贸市场等高风险环节的监测,除养殖场外的其他环境监测样品总量应至少占总样量的40%以上。要做好监测阳性样品的追溯调查,包括来源养殖场及承运车辆有关联的养殖场的调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2.高致病性禽流感:继续做好免疫抗体监测及病原学监测,加强监测预警。要强化水禽养殖区和候鸟栖居地的家禽及环境监测,评估外部疫情传入风险。同时,要密切关注H3N8、H9N2等潜在感染人的低致病力病毒的流行情况。

3.口蹄疫:要强化调运环节和散养场户等免疫薄弱环节的血清学监测。

(二)重要人畜共患病

1.狂犬病:强化犬、猫等动物疑似病例报告后的主动排查和监测。

2.布鲁氏菌病:根据本区动物养殖现状,继续做好猪等风险动物的监测净化工作。

3.马鼻疽:重点监测马术俱乐部、景区等场所的马匹,以及养殖场的马、骡、驴等马属动物。

(三)犬猫主要疫病

犬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流感、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猫瘟、冠状病毒病等犬猫主要疫病:要掌握家养及流浪犬猫疫病流行情况和免疫状况,评估流行趋势和流行风险,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为科学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四)其他动物疫病

1.猪瘟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重点强化免疫薄弱环节的监测。

2.非洲马瘟和马传染性贫血:重点监测马术俱乐部、景区等场所的马匹,以及养殖场的马、骡、驴等马属动物。

3.新城疫:可选择与高致病性禽流感同步安排免疫效果监测和病原学监测。

4.冠状病毒病:发现畜禽疑似感染冠状病毒时,随时开展采样监测。

四、有关要求

(一)科学布局网点

根据本区动物养殖特点,科学布局采样监测点,监测点要全覆盖养殖、运输、无害化等产业链条;根据区域特点,将动物诊疗单位和执业兽医服务范围、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兽医实验室等纳入监测网点设置。

(二)规范样品采集运送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健全监测采样管理制度,确保样品本底清晰、可追溯。样品采集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人员防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和感染。样品包装要密封完好,防止溢洒,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指定实验室。

(三)规范实验室检测活动

有关监测活动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和原农业部公告第898号等规定,取得开展相关实验活动的许可。

(四)规范监测信息报送

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通过中国兽医网“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填报监测信息。为保证主动监测有效发现传染源,主动监测原则上采集样品后一个月内检毕报送,社会送检或排查异常的被动监测样品原则上随检随报。

(五)规范阳性样品分析

要加强病原学监测阳性样品的分析力度,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病原测序、分型、溯源等方面分析。监测中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阳性的,及时将阳性样品送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动物疫控中心”)进行确诊。对其他病种,则按相关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报送市动物疫控中心。

五、结果分析报告

闵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动物疫控中心”)应及时根据监测结果形成本区的监测分析报告,并按要求及时报送至市兽医疾病诊断中心。联系人:王建;联系电话:021-52127622;邮箱:zdzx202308@163.com。

、职责分工

(一)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委”)

主管本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结合本区动物养殖情况、流通模式、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组织制(修)定本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实施。

(二)区动物疫控中心

在市动物疫控中心的部署和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本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监测计划》要求,及时下达年度监测样品的采集送检任务;督促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动物防疫管理部门及时落实、完成区检监测样品的采集送检;负责春、秋防免疫效果评估和农贸市场非洲猪瘟监测所需市检监测样品的采集送检;适时完成本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及时分析本区动物疫情发展趋势,及时上报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疫情及不明原因死亡病例,为疫情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区农安中心”)

与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以行政区域内为主)签订委托检测合同(协议);督促受委托方按照委托检测合同(协议)有关条款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并提供原始检测数据,规范出具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及时向区动物疫控中心提供如上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

(四)受区农安中心委托的检测机构

依据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及时对送检的样品开展相关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按委托检测合同(协议)有关条款要求向区农安中心反馈检测结果,并就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动物防疫管理部门

负责本辖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所需区检监测样品的采集与送检;辖区内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配合市、区动物疫控中心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及时上报本辖区动物疫病疫情信息

、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本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市动物疫控中心将根据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实施情况,特别是疫情上报、监测信息上报和阳性样品送检情况,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评价。区动物疫控中心和区农安中心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及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汇集整理工作。

本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相关单位要做好经费支出执行,主要用于试剂采购、检测或委托检测、评估、分析等相关工作;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经费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1.闵行区2024年畜禽主要疫病监测实施方案

      2.闵行区2024年犬猫主要疫病监测实施方案

      3.闵行区2024年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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