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各街镇农业部门、各涉农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2025年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申报指南》、《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17号)、《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关于印发〈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4〕3号)等有关要求,现开展2025-2026年闵行区涉农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支持范围 1.依据本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农业“三区”和种植养殖业发展等有关规划,以及都市田园农业片区规划布局建设的产业项目。 2.符合本市、本区相关农业项目支持方向和领域。具体的支持方向包括: ①市级区属都市现代农业项目支持范围 现代化设施农业生产项目:围绕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提升设施农业高效生产能力,支持粮食、蔬菜、渔业、区域特色农产品、花卉等领域现代化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的设施设备建设与提升。 产业融合提升项目:围绕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支持农产品加工、冷藏保鲜、仓储冷链、农产品流通和集采集配等设施设备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景区(点)的公益性、基础性设施设备建设以及粮食烘干、农机库房等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农业科技及种业研发项目:围绕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升技术装备创新水平,支持农业种业研发中心、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圃)、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和种畜禽、水产良种生产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等。 ②2025年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支持范围 现代设施农业片区设施蔬菜项目。以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为方向,优先在12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重点支持高品质、高效益、集约化现代设施蔬菜项目。 新建高标准设施菜田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外或全域土地整治后规模在100亩以上的新建高标准设施菜田项目。 老旧设施菜田更新改造项目。现状保护地设施菜田,符合老旧低效设施菜田更新改造条件的项目。 露地设施菜田提升项目。现状种植蔬菜的已建露地设施菜田(高标准菜田),在原有基础上提升为高标准设施菜田的项目。 ③区级都市现代农业项支持范围 现代化设施农业生产项目:围绕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提升设施农业高效生产能力,支持粮食、蔬菜、渔业、区域特色农产品、花卉等领域现代化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的设施设备建设与提升。 产业融合提升项目:围绕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支持农产品加工、冷藏保鲜、仓储冷链、农产品流通和集采集配等设施设备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景区(点)的公益性、基础性设施设备建设以及粮食烘干、农机库房等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农业科技及种业研发项目:围绕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升技术装备创新水平,支持农业种业研发中心、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圃)、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和种畜禽、水产良种生产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等。 ④水肥一体化设施项目支持范围 对菜田和经济作物基地实施水肥一体化及配套设施装备建设的项目。 不予支持的情形: 1.用地、环评等不具备条件的项目。 2.自筹资金无法落实的项目。 3.项目单位曾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尚有项目未完成验收的 4.曾获得本专项支持、后终止项目的单位,自项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申报新项目的。 5.经认定不予支持的其他情形。 (二)主体条件 支持对象主要包括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 申报项目主体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合规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且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行为。(2)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3)财务管理规范,申报主体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项目财政补助申请额的50%。 对符合支持范围、具有示范引领的项目,虽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报主体,在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和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提交书面推荐材料(盖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三)补贴比例 ①市级区属都市现代农业项目,详见《关于印发〈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4〕3号)。 ②2025年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基础类设施(市:区:镇:自筹=50%:40%:10%:0%),提标类设施设备(市:区:镇:自筹=35%:28%:7%:30%)。 ③区级都市现代农业项目,详见《关于印发〈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4〕3号)。 ④水肥一体化设施项目,区:镇:自筹=35%:8%:60%。 二、申报要求 1.区级项目的申报单位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市级项目的申报文本深度需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并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规划、设施农业用地、环评、节能评审等材料,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保证书、法人社会信用无不良记录承诺书、项目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财务报表、自筹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 2. 由街镇汇总后统一上报,相关街镇需形成项目推荐上报的函,并加盖农业部门、财政部门的公章,街镇需出具已审核并确保推荐申报项目真实性的承诺材料。 3. 申报时间。目前本区项目实施全周期申报,本轮项目电子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期为2025年12月15日。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上报至各街镇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至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区级部门联系人:张燕霞 联系电话:64980083,13601817971。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在封面等加盖经营主体、街镇的农业部门公章。请于12月22日前送至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评审和评审材料,将视申报情况,另行通知。 农业管理科联系人: 朱云涛,54136325。
附件1:市级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及设计报告编制基本格式 附件2:2025年上海市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基本格式 附件3:2025年区级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及设计报告基本格式(水肥项目参考此格式)
委农业管理科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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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年闵行区涉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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