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农业农村委〔2025〕51号 关于印发《闵行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马桥镇人民政府、区委宣传部、区档案局、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数据局、区信访办: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本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现将《闵行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闵行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三十年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上海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进一步稳妥推进本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拟建立本区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本区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试点过程中历史问题、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市级政策文件,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动员培训,审议各试点村具体延包方案,指导本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和分工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档案局、区妇联、区绿化市容局、区信访办、区数据局、马桥镇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农业农村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区农业农委分管负责同志和马桥镇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有效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所有对外信息由宣传部统一协调,避免舆情风险。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政策业务指导,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落实,确保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区规划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二调以来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影像等成果资料及使用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本区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必要经费保障。 区司法局负责提供基本法律咨询服务。 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相关人口户籍资料、协助核实户籍信息等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档案的监督和指导。 区妇联负责指导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指导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林地与耕地数据权属地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指导此类信访事项协调办理,及此类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为区联席会议提供参考等工作。 区数据局负责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相关的数据支持。 马桥镇负责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摸底调查、矛盾排查、档案管理等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确保信息畅通。 三、议事规则 (一)定期报告机制 每月20日前马桥镇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提交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如摸底调查、方案制定、民主决策、合同签订等)、存在问题、下月推进计划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目标管理细化要求,每月向市级报送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情况推进统计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等。 (二)问题协调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成员单位、试点镇或村提出的需要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可视研究具体问题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由区农业农村委代章。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工作通报机制 对于未按时提交月报、工作推进统计表或问题解决不力、推诿扯皮,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由联席会议起草通报文件报联席会议召集人。被通报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收集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碰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判和解决,并加强与市级行业部门沟通和衔接,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区级统筹、部门联动、镇村落实”的工作格局,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稳定现有关系、顺利延包30年”的核心目标落到实处。
附件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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