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升犬只狂犬病的免疫覆盖面,切实做好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与登记,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自愿申报的原则,闵行区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犬只免疫登记点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闵行区辖区内有资质的宠物诊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等); 2.有固定免疫登记人员(具备2名以上有资质的防疫技术人员),并经免疫、登记操作培训(新申请的除外); 3.有独立免疫登记区域(不少于5平方米),免疫区域不得移作他用; 4.具备专用电脑,能连接中国电信网络,并由专人负责按相关部门要求上报各类信息和报表; 5.有专用犬防和免疫登记视频监控设备; 6.有专用疫苗冰箱和票据、资料专用保管箱。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申请单位盖章) 1.书面申请(见附件1); 2.申报单位介绍资料(交通环境、门面、免疫登记区域、设施设备、免疫人员等)的PPT; 3.《工商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4.免疫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标注有免疫区域位置的诊所平面图1份(新申报单位须经现场审核合格); 6.《闵行区犬只免疫登记点自评表》(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自愿提出申报,填写《闵行区犬只免疫登记点申请表》(见附件1)和《闵行区犬只免疫登记点自评表》(见附件2),同时准备好申请相关的纸质材料和PPT,送至辖区内所属街镇动物防疫部门负责人(见附件3)。 报送材料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受理时间:9:00~16:00; 咨询电话:54460169。 五、组织评审 经各宠物诊疗机构自评,街镇职能部门初审后,由区农委组织专家组于12月中旬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会流程:申报单位介绍→专家组审核→综合评分(含季度检查分数、免疫数量、免疫办证率等情况)。 六、结果公示 通过评审,择优认定2019年度犬只免疫登记点,名单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认定的免疫登记点领取并悬挂认定证书后,方可依法开展犬只免疫接种、登记工作。 附件1:《闵行区犬只免疫、登记点申请表》 附件2:《闵行区犬只免疫、登记点自评表》 附件3:《各街镇动物防疫部门联系人名单》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 |
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闵行区犬类免疫登记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