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2023年上海市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经我区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街镇农业管理部门推荐、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初审,上海谷杰粮食专业合作社、上海羊鑫果蔬专业合作社等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分别申报奖补资金50万元、48.89万元。 以上妥否,请批示。
附件: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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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