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 为坚决遏制“三农”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委制定了《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农”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农”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本市农业农村领域和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6月23日闵行区城运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农业农村委再部署再推进全区“三农”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7月底,组织开展“三农”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产权所有人及各级法人安全责任。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整治,以集体物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三农”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解剖式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有效提升风险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实施及排查整治内容 (一)集体物业方面 按照“属地化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镇级集体物业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相关部门、物业产权所属集体单位负责全面排查整治;村级集体物业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相关部门、物业产权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全面排查整治。 集体物业包括已出租物业、闲置物业及自用物业。重点排查集体物业底数;房屋结构安全、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应急准备等情况;物业承租人、使用人私自改造搭建情况;物业承租人与实际使用人情况;合同约定用途与实际用途情况;物业权利人及承租人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三合一”情况等方面。 (二)其他“三农”安全生产重点领域 根据《关于印发〈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2023〕20号)《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农”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闵行区“三农”领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闵乡村振兴局〔2022〕1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相关业务科室、委属事业单位,各街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资经营场所、动物诊疗机构、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农村农民自建房居住、出租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并进一步细化管理工作措施,确保常态长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成立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确保此次工作有效、有力推进。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整合农经、消防、安监、城管、治安等部门以及镇级集体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力量,统筹落实此项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各级部门要坚持立查立改、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整改主体,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重大隐患必须于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要坚持从严把关、从严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建立整改情况记录,形成管理闭环。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各级部门要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建立全面、规范的工作台账,逐个物业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做到一个隐患一个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整改责任人和督导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 (四)加强追责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确保做到真查隐患、查真隐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专项行动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填报《集体物业安全排查整治清单》(附件1),并按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汇总后,向区安委办报送全区集体物业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区农业农村委将对不按时报送信息、排查整治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2023年6月28日前,请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报送本次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附件2);每周三17:00前(第一期为6月28日),报送经街镇(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的《集体物业安全排查整治清单》。
(联系人:侯雨璐;电话:34682382,15802112523;信息报送邮箱:njzxx@shmh.gov.cn)
附件:1. 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集体物业安全排查整治清单 2. 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集体物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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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农”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