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闵行区星级宠物医院评审办法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7月3日

为加强闵行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促进动物诊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市民养宠需求,给市民选择动物诊疗机构提供权威中立的指南,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拟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开展“星级宠物医院”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评审办法。

一、总体目标

通过“星级宠物医院”的评定,进一步加强行业内沟通交流,互补学习,激励动物诊疗机构不断提升优化,形成优胜劣汰良性竞争局面,从而全面提升辖区内动物诊疗行业整体水平,更好地守护小动物生命健康。

二、评审原则

在“星级宠物医院”评选中,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星级划分、标准管控、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星级宠物医院”评选共分三个等级,最优等为五星级,其次是四星级、三星级。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后,制定闵行区宠物诊疗机构分级评审标准。参与星级诊所评选的机构达到相应标准即可认定为对应星级,并根据年度综合测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三、参评主体

闵行区内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环评证明,公安消防备案且全年无有效投诉举报、无行政处罚的动物诊疗机构。同一企业名下连锁机构视为不同的参评个体,相互之间不存在依附关系。

四、参评方式

“星级宠物医院”评选办法采用动物诊疗机构主动自愿申报原则。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发布参评通知后,由各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申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按照《上海市闵行区宠物诊疗机构分级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审核结果区农业农村委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公示期七天)无异议予以授牌。

“星级宠物医院”原则上每3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3年期限内未授牌动物诊疗机构由于布局、兽医团队、业务能力的调整可以主动向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申请增补为对应星级宠物医院。对已授牌的星级宠物医院,如若在日常监管或综合年度测评中发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不再符合相应星级评选标准,将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对星级宠物医院进行降星或摘牌处理。

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规模(250)、机构管理(150)、临床管理(200)、诊疗技术(200)、诊疗经营规模(200)五个部分,总分1000分。

评审标准:附件《上海市闵行区宠物诊疗机构分级评审标准》

六、工作要求

(一)严控评选流程,确保公信力

本次评选客观分为主,主观分较少,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权威中立的态度严格评选流程,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各动物诊疗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提供各项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加强自我意识,提升执行力

参与评选的各动物诊疗机构应强化自我提升的意识,要有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的上进心和自觉性,妥善处置诊疗纠纷,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三)守护星级荣誉,增强责任心

获评星级宠物医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要有守护星级荣誉的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动物诊疗机构的社会价值,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提升兽医社会地位,增强执业兽医社会效益,共同为动物诊疗行业更好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附件:1.闵行区星级宠物诊疗机构参评流程图

2.闵行区动物诊疗机构星级评审申请表(样表)

3.上海市闵行区宠物诊疗机构分级评审标准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73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