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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莘庄工业区)农管中心、镇财政所: 为促进本区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充分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闵府研[2008]3号文)精神,现下拨各镇2009年度土地流转补贴以及10亩以上蔬菜农资综合补贴。 经各镇(莘庄工业区)统计数据的初报,由区农委组织委属相关单位调查、核实、确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下拨补贴资金。 1、土地流转补贴 2009年度全区粮食、蔬菜、花卉、果树和养殖业符合规模经营要求(粮食300亩以上、蔬菜、果林、花卉等其它农业种植100亩以上,养殖业5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面积23055.793亩,补贴标准500元/亩,小计11527896.5元;符合适度规模经营要求(粮食100亩以上、蔬菜、果林、花卉等其它农业种植3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面积538.43亩,补贴标准300元/亩,小计161529元。合计补贴面积23594.223亩,补贴资金11689425.5元。土地流转资金的发放首先要确保出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的土地流转费收益,流转价格低于现定最低流转费每年1000元的,按差额部分直接给予农民。 2、10亩以上(含10亩)蔬菜生产农资综合补贴 2009年我区10亩以上(含10亩)生产种植户(农业企业) 户,种植面积6884.81亩,市财政补贴每亩60元,合计413088.6元。 各镇(莘庄工业区)要严格按照农民直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公示后的补贴资金明细上报各自财政所,以“一卡(折)通”渠道拨付,确保补贴款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每个农户(农业企业)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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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09年度土地流转等支农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