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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莘庄工业区)农管中心: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进一步调动种粮农民向国有粮库售粮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闵府研〔2008〕3号)的精神,现对2009年度本区粮农交售的粳谷(共二批)给予收购补贴。 根据闵行区粮食局提供的收购凭证和售粮农户清单,经各镇(莘庄工业区)农管中心核实确认,2009年度我区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共收购粳谷970.042吨。其中,第一批265.158吨,计15909.48元补贴款已于2009年年底下拨。第二批收购的粳谷共计704.884吨,按照每吨补贴60元标准,合计补贴款项42293.04元,现予以下拨。 各镇(莘庄工业区)农管中心要积极配合各镇财政所,按照《关于加强农民补贴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闵农绿〔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做好农业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每笔款项的准确发放,保护售粮农户利益。 |
当前位置:
关于下拨2009年粳谷收购补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