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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度闵行区区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5日

各镇农村综合事务管理中心、财政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和规模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经研究,现将《2010年度闵行区区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度闵行区区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2010年度闵行区区级财政扶持

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闵行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0年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仍由区域内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申报,由区农业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为规范申报程序,提高选项透明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组织积极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扎实推进闵行区农业产业化建设,现将2010年区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府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总体部署与“生态、精品”的闵行都市农业发展要求,在科学规划基础上,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和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扶持范围和对象

(一)扶持范围

1、农产品粗加工、整理、储存、保鲜和物流设备添置项目。

2、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等设施装备添置项目。

3、开展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等农业旅游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添置项目。

4、其他促进都市农业发展的建设项目。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使农村污染物减排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倾斜。优先向科技含量高、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且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倾斜。优先向已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倾斜。优先向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倾斜。

(二)扶持对象

1、扶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有发展前景,且能带动农民致富的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具有法人地位、农民带动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规模化农业企业。

2、扶持能直接带动农户,组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扶持方式和条件

1、扶持方式:区财政对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采取补贴方式。

2、补贴条件:在200911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济实体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区农业区域规划,能够辐射和带动农户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营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或已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有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较健全的服务网络等。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镇管的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区域内的非镇管农业企业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镇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财政所申报,经审核同意盖章后,由所在镇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上报区农业委员会农业发展科。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涉及场地、库房建设和改造等用地项目,需出具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建造证明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10228日前送闵行区农业委员会农业发展科,一式四份(受理地点:沪闵路6558213211室;联系人:张曹民、王继成;联系电话:5413635054136351)。

(四)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书可到http://www.mhny.gov.cn/mhnw/index.aspx下载;也可向所在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或者直接向区农业委员会农业发展科索取。

本申报指南由闵行区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