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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莘庄工业区农业室: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区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农产品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是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各级职能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内源性食用农产品群体中毒事件。 二、加快农产品安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监管工作 要进一步增强生产企业(户)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生产企业(户)必须签定生产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农业生产投入品。要把监管关口前移到生产第一线。对农(兽)药残留检测超标的生产企业(户),要加强复查复验和依法打击力度。农(兽)药残留检测超标一次者告知教育,农(兽)药残留检测超标二次者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生产企业(户)各镇要采取行政性措施,并暂缓执行支农扶农政策。同时实行出租土地村、队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增强村、队干部的责任心。建立良好的诚信体系,以诚信换取广大市民的信任,建设闵行区良好的农业生产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农(兽)药检测,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是查禁各类违禁农药、兽药、渔药、伪劣药物和添加剂进入生产领域;严禁药残检测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今年全区要完成10万只以蔬菜产品为主的农药残留速测,4500只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500只蔬菜、水果样品定量检测任务。同时,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区蔬菜种植户药残速测年平均抽检达到一次,覆盖率100%;生猪散养户全面实行报检制;规模猪场每周检测一次;进入本区的畜禽产品必须实行产地检疫和检疫换证;本区出栏的商品猪必须经尿样检测。全区农产品做到不检测不上市,不合格不上市,切实保障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推进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一是层层签定责任书,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二是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规范农业档案记录,统一表式,责任到人;三是建立不适宜种植农田退出机制;四是强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五是加快绿色防治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六是继续完善农户养殖“一户一卡”防疫管理制度,推进动物免疫标识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七是全面推进村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八是规范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和产品标识化”,扩大无公害认证产品的生产比重。对已获证企业要规范生产,规范管理,规范用标。同时要积极鼓励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档次。积极建设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生产安全全过程监控,确保质量安全卫生。 六、深化科技入户,促进安全生产 要继续深化科技入户工作,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指导,提高他们的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实际操作技术,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专项督查,消除安全隐患。区、镇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农产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和动物疫病高发时期更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障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 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艰巨而复杂,各级职能部门都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整合各方资源与力量,从严从实落实各项关键措施,确保一方平安与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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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