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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闵行区2012年度“农业技术能手”、“农业科技标兵”、“农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年8月9日

各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农民崇尚科学、应用科技、善于经营的意识,调动更多的农业实用人才服务“三农”, 鼓励广大农村实用人才更好地在创业、致富中发挥带头作用,以促进全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决定在我区开展“农业技术能手”、“农业科技标兵”、“农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真正把懂科技、有技术、善经营的农业优秀人才评选出来,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 评选范围

在我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营销、农业科技推广的劳动者(包括经营者)。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区农业委员会下属单位(仅限于以企业化方式运作)的工作人员,如符合相应条件的,也可参加评选。

二、 评选名额

“农业科技能手”评选名额为 5-10名,“农业科技标兵”名额为5-10名,“农业优秀经营者”名额为5-10名。

三、 评选条件

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成绩显著,群众公认,并符合以下特定条件的,可推荐为“农业技术能手”、“农业科技标兵”或“农业优秀经营者”。   

(一)农业技术能手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评选:

1、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农业生产水平明显超过本区平均水平,或单位面积收益明显高于本区其他农户。

2、 引进或率先使用某项农业先进技术、工艺或技术装备,效益显著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积极开展农业技术示范,农业科技含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示范带头作用强,在同行业中受到一致公认。

(二)农业科技标兵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评选:

1、 在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等方面有重要研究成果,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且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的。 

2、获得区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或是区级以上与农业相关的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是与农业相关的专利的主要完成者。        

3、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有较大的农业技术服务覆盖面,技术服务优,广受欢迎和信赖。

4、积极创办农业科技示范企业(基地),在技术开发、示范、推广、培训、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农业发展切实解决了实际问题,引导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在群众中有良好信誉。

5、被确认为区级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技术骨干。

(三)农业优秀经营者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经营者可参加评选:

1、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所经营的企业或合作社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

2、经营的企业或合作社在农村富余劳动力安置、国家税收上缴方面贡献突出,示范作用明显。

3、被命名为区级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业科技型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评选推荐。“农业技术能手”、“农业科技标兵”和“农业优秀经营者”候选人由各镇农管中心负责推荐,各镇农管中心向镇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传达此次评选的要求,并按分配的名额确定上报人选(详见附件1),推荐对象须如实填写《农业技术能手推荐表》、《农业科技标兵推荐表》或《农业优秀经营者推荐表》(详见附件3、4、5 ),并报送相关材料。各镇农管中心对推荐表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上报区农委。农委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评选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并填写上述表格。推荐工作在7月底之前完成。

(二)评选小组评议筛选,确定评选结果

由区农委成立评选小组,负责对各镇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选结果。评议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业绩表现和其他能力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最终人选。评议工作在8月底之前完成。

(三)公示

评选结果由闵行区农业委员会通过“闵行区农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四)表彰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闵行区农业委员会对评选出的“农业技术能手”、“农业科技标兵”和“农业优秀经营者”进行表彰:对“农业技术能手”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对农业科技标兵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对农业优秀经营者给予精神鼓励。表彰奖励在10月底之前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农业技术能手”、“农业科技标兵”和“农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对于开发农村人才资源,激励农村优秀人才的成长,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闵行农业向生态精品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镇农管中心一定要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宣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要严把推荐关。推荐评选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各镇农管中心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减少争议和反复。推荐材料的填报要细致、规范、完整,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评选活动联系人:闵行区农业委员会农业发展科 刘幸;联系电话:54136351。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