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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年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年1月12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的实施意见》(闵府发[2008]17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精神,2009年我区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亩450元。
    全区今年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总资金为2563.72万元,涉及浦江、马桥、华漕、梅陇、吴泾和颛桥6个镇,85个行政村,基本农田总面积56971.75亩。按照政策规定,基本农田保护补贴的50%直接补贴到农民,其余50%由各村统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等。
    请相关镇根据闵府发[2008]17号文件精神,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使用有效,确保直接补贴到农民的资金应到尽到。区农委将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特此通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