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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 2010年是上海世博会举办和全国安全生产基础年,区农委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迎世博、保安全”这一主线,抓住交通、消防、生产安全三个重点,落实四项保障措施。广宣传、明责任,强监管,排隐患、抓整改,为平安世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总体目标 以上海世博会平安举办为总体目标:采取一切手段,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系统交通、消防、生产死亡事故起数为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使全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督导,扎实抓好生产、租赁、经营单位安全工作 1、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委属职能部门及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强化农产品生产、动物疫病防控、农业投入品及产地环境等方面安全监管,指导农业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确保本区上市农产品优质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尤其是世博供应基地的产品要做到全程监控。 2、深入开展“查隐患、反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区良种繁育场、畜禽种场、择优种子培育站等企业化管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瞻性,加强物业租赁和项目工程承包单位监管,严禁违法和超范围经营,合同签订必须明确不得转包或分包;要开展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在易燃品从业单位、租赁场所、流动作业场所、农民工聚集点等易发事故行业或重点人群中,大力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全力打好隐患排查整改攻坚战。 3、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委属相关单位要帮助服务对象增强企业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的社会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以人为本,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主动承担本单位的社会责任;要督促企业把来沪务工人员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来沪务工人员信息报备制,强化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建设,努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1、深入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各单位消防安全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为切入点,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教育,使《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农委系统防控火灾的能力。 2、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要加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设施调查摸底工作,办公场所、老旧建筑物、仓库、食堂、农民工集体宿舍、作业场所等部位,消防器材和设备必须齐备,并保持完好和可操作状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盲区。 3、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要完善消防安全各类应急预案,做到队伍、物资、资金配套,形成反应迅速、救援及时、处置科学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应急机动能力。 (三)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增强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1、加强机动车的管理。各单位对公务用车辆要建立车辆申报、登记、备案、监控等基本信息系统,做到一车一档;要定车定人定责定措施,全程监管;私用机动车辆要一并纳入车辆管理范围,参照公务用车加强监管。区农业综合执法队、区农技中心要加强农机的服务和管理,利用农机年检和驾驶证发放等环节,强化培训,严格把关,防止失控。深入开展平安农机镇和平安农机合作社创建活动,提升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2、注重提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一是针对本系统新驾驶员较多(据闵行交管部门统计,1-5年驾龄发生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总数的1/3以上)的特点,经常组织新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引导他们文明驾车。二是定期邀请交管部门的老师给广大干部职工、机动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培训,组织人员参与交通安全志愿者活动,通过耳闻目睹的交通安全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3、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委属各单位要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倡议,努力根治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严重违法现象;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措施 1、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牢牢把握安全发展这一主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创新性,努力做到二个提升:一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二是要转变观念,不断提升为企业、基层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能力,为创建平安闵行、和谐闵行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2、强化责任制。本系统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设备、经费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终端。有租赁、经营、生产及施工项目的单位,要通过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加强监管,彻底扭转租赁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局面。 3、强化监督。各单位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督促行政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积极向单位行政领导反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在职业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构筑强有力的群众监督机制。 4、加强教育培训。根据不同人群的文化程度和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不同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要以租赁、生产单位来沪人员为重点,加强岗前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积极开展“5.25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让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单位,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总之,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迎世博、强基础、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治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监管督查体系和应急防范体系,确保全年安全目标实现,为举办平安世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闵行区农委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办法》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2010年 意见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闵行区农委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办法 为把闵行区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抓实抓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期限 1、考核对象:凡是与农委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委属单位,都是安全生产考核的对象。 2、考核期限:从 二、考核方法及内容 1、方法:考核由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评、安全干部互评和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分值比例按照2:3:5计算。 2、内容:考核内容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日常工作、宣传培训、成绩及特色工作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评比 (一)类型及名额 1、闵行区农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额3个以内。 2、闵行区农委安全生产达标单位,名额不限。 (二)标准 1、闵行区农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无任何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有特色,考核成绩在前3名的单位。 2、闵行区农委安全生产达标单位:抓安全工作中措施有力,消除隐患明显,考核期限内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单位。 四、奖励 1、通报表彰:对闵行区农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达标单位在全委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 2、经济奖励:对闵行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2000元经济奖励,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给予600元经济奖励。 五、处罚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行政负责人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隐情不报的,加重处罚。处罚标准如下: 1、发生无人员伤亡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而定,5万元以内的,扣除年终考核奖1000元;5-10万元(含)的,扣除年终考核奖2000元;10-15万元之间的,扣除年终考核奖3000元;15万元以上(含)的扣除5000元。 2、发生1人重伤或2人以上(含)轻伤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含)的,扣除年终考核奖2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含)的,扣除年终考核奖3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除年终考核奖5000元。 3、发生2人以上(含)重伤或死亡1人以上(含)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除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外,扣除年终考核奖5000元。 4、公有车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含),负50%以上(含)责任的,扣除年终考核奖2000元,次要责任的减半,无责不扣;造成1人重伤,负50%以上(含)责任的,扣除年终考核奖1000元。 5、干部职工驾驶私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等执行公务时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2人以上(含)重伤,责任在50%以上(含),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扣除年终考核奖2000元,负次要责任的减半,无责不扣;造成1人重伤,负50%以上(含)责任的,扣除年终考核奖1000元。 6、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上述范围之外的安全事故,经济处罚由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罚款交农委工会财务作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分管人员和其他有关责任人比照主要责任人追究责任,具体标准及其实施由该单位负责。 六、经费来源及管理 经费由各单位缴纳,每个单位缴纳标准为1000元/年;经费由农委工会负责管理,主要用于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奖励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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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闵行区农委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