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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年度区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年7月16日

各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财政所:
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闵行区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闵农绿[2009]11号)的精神,区农委、区财政局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委托市有关部门进行了评审,现将我们联合审定的列入2009年度区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和扶持资金(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操作规范加紧组织实施,确保本年度区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如期、按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扶持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的规定组织实施;非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扶持资金由区财政直拨供应商。土建工程项目由区定点中介机构审价。
三、切实加强项目监管。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后10天内,由各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区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并由各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将项目总结报送区农委、区财政局。
特此通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