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为推动本区农业旅游景点建设,加快休闲农业产业发展,由各单位自愿申报并经专家严格评审,现将2011年度本区农业旅游项目予以下达(见附件),请各单位在本年度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并配合做好项目资金审价和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