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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10年度农民土地流转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0日

各镇农管中心、财政所: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10年本区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工作安排意见》(闵府办[2010]15号)的精神,为鼓励农民把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流转给适度规模经营以上(粮食100亩以上,蔬菜、果林、花卉等其它农业种植30亩以上)以上农业经营市场主体,对流转规范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农户,给予农户每年每亩300元直接补贴。

经各镇统计数据初报,由闵行区农业委员会和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调查、核实、确认,2010年度,全区适度规模以上土地面积为42526.353亩,其中粮食17582.303亩、蔬菜8653.22亩、花卉499.3亩、果树702.9亩、养殖601.67亩、公益林以外苗圃9166.4亩及公益林5320.56亩。粮食、蔬菜、花卉、果树、养殖及公益林以外的苗圃(共37205.793亩、每亩补贴300元)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计11161737.9元;公益林(共5320.56亩、每亩补贴300元)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和相关镇各负担50%,计1596168元(区、镇各负担798084元)。区财政总计拨付农民土地流转直接补贴资金11959821.9元(各镇补贴明细见附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现下拨补贴资金。

各镇农管中心、财政所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农民补贴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闵农绿【2008】130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进行公示的工作,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户,保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符合补贴标准的农民手中,同时做好支农项目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