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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关于推进党政机关与其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实施意见》“对于撤销关闭类企业,其剩余资产(属子公司的上交其上一母公司,母公司剩余资产收归区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规定(闵委办 [2007] 18号),经委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商祺区国资委同意,决定对原闵农绿[2008]126号文作适当调整,方案如下: 1、上海吴泾獭兔养殖场关闭后的资产(含债权债务)划转至闵行畜禽种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上海为农蔬菜良种繁育实验基地场关闭后的资产(含债权债务)划转至出资方上海市闵行区农业良种繁育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上海闵农农业科技研究开发中心关闭后的资产(含债权债务)划转至出资方闵行区择优种子培育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4、上海联农经济作物示范基地场关闭后的资产(含债权债务)划转至出资方上海市闵行区择优种子培育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5、上海闵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属非企社团组织,应按上级有关脱钩精神和民非企业变更程序规范操作,不作整体划转。 涉及上述企业清算关闭和规范管理的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上下联动,加强协调,于2009年10月底前完成清算关闭和规范管理工作;划转资产应归入经营性资产专项账户,尽可能形成新的优质经营性资产。 |
当前位置:
关于对上海联农经济作物示范基地场等企业关闭后资产处置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