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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闵行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年3月18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农委相关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扶农保春耕生产,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2008年我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和加强春耕备耕生产的重要意义
农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正值春耕备耕生产之际,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和春耕备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具体任务,继续采取多种措施稳步推进农资打假和春耕备耕工作,从农资监管队伍、制度、手段等方面入手,强化农资质量,特别是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源头保障。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农资打假和春耕备耕生产,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二、加强对重点农资产品执法检查力度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是指种子(种苗、奶牛冷冻精液)、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农膜等品种;重点区域是指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呈现区域化发展特征的地区;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乡村集散地;以及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重点对象是指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条件,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地下窝点;有多次严重违法行为记录,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乡村流动商贩。其中,突出加强农药市场整治和监管,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检查力度、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抽检狠抓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大清缴力度;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缴和防范工作。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对大案、要案、难案坚决落实“五不放过”原则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三、积极探索和推行农资信用生产经营机制
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积极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诚信档案,探索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鼓励和引导农资企业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增强企业参与诚信评价的积极性,引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日常检查,建立执法“黑名单”制度,对于连续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二是完善责任追溯制度。督促全区所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必须建立经营档案,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严格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较大缺陷的产品要一律停止销售,已销售的产品要从农民手中追回。
三是继续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筑农资打假社会监督网络,形成全民打假的社会氛围。
  四、营造社会氛围,切实做好我区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作为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农技中心要把加强做好农资打假和春耕备耕生产作为建立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确保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认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保证各项执法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于3月中旬在颛桥镇设摊举办全区农资打假识假辨假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加强农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农民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于3月中下旬会同市农委相关执法部门和区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对我区农资经营企业、大型园艺场及地下生产销售窝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闵行区农业和绿化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局闵行分局
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