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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项目资金执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委内廉政建设,针对以往出现的问题,再次下发计划财务科“闵行区农委项目资金执行流程”(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几个事项: 1、为使各单位负责人更好地集中精力工作,按程序报批的手续以后不必亲自出面。其项目申报资料可委托办公室或相关人员送交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集中及时送委主要领导审批。 2、严格经办人、负责人两人以上的签字手续。经办人员签字栏一律不得使用打字形式,要用手写。科长或分工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3、项目经费使用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在年度内均衡使用。除“三农”项目的特殊情况外,经费不能在年底突击使用。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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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农委项目资金执行流程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