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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以及市、区政府2008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区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农产品安全执法管理,确保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1、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农资、兽药等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企业台帐建立率100%,检查覆盖面100%,违法行为处置率100%;加强蔬菜、粮食、畜禽等生产基地执法检查,基地检查覆盖面100%,企业台帐建立率100%,不合格农产 品追溯和销毁率100%;
2、抓好检测网络。充分发挥区、镇、村(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监管作用,配备完善四级检测网络构架,完 成年度检测及抽查任务,把好质量检测关;
3、加强宣传培训。推进诚信建设,重点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商店开展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培训,覆盖面100%。
二、具体内容
(一)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
1、农药监管重点是抓好对农药生产企业产品标签检查。4-6月,对全区农药经营企业产品标签进行普查,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本区流通市场的农药标签合格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继续加大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禁用农药全面退出市场和生产环节。
2、种子监管重点是抓好对水稻、杂交玉米及蔬菜作物种子的市场排查,制止种子未经审批先推行为,坚决查处假劣种子坑农害农案件。
3、肥料监管重点是抓好复混肥、复合肥标签及叶面肥检查,加强叶面用肥市场的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冒证、套证叶面肥产品,对标识不符、夸大效果宣传的叶面肥限制在本区流通,彻底改变本区叶面肥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
4、兽药饲料监管重点是结合兽药经营许可证年审工作,在3月、5月和9月份对全区18家兽药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三次专项检查,清理兽药经营市场,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打击和查处假劣兽药、无证经营行为。
(二)抓好蔬菜、粮食、瓜果检测工作
1、构建蔬菜、粮食、瓜果等农残检测网络。今年构建起以企业自检为主,市、区、镇、村抽检为辅的四级联动农药残留监测网络;在全区新配置农残检测仪20台,在现有速测、定量检测、采样员共计20多人的基础上,健全速测、定量检测和采样员队伍,今年达到40人左右,并做到持证上岗,确保了检测数据的真实可信。
2、规范实施蔬菜、粮食、水果农残检测工作。认真按照蔬菜、粮食、水果农药残留速测、定量检测、采样技术规程进行采样,全区统一印刷和使用蔬菜、粮食、水果采样单、农残超标告知书,统一采购检测酶制剂,统一使用农残检测仪器和测试软件。今年全区蔬菜农残速测采取层层负责制,工作重心下移至镇农技中心。区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飞行抽样检测,完成定量检测样本600只,速测样本300只;6个镇检测中心负责完成本镇范围内的检测工作,确保每个农户检测1次,覆盖率100%,检测样本6万只以上。11个园艺场、合作社有自己的检测室,主要负责本场上市蔬菜和采购配送蔬菜的自检工作。分散种植户由市、区中心下发快速检测制剂“一滴灵”进行自检,根据制剂的颜色深浅变化判定上市蔬菜是否合格。今年本区区、镇、村(场)三级检测网络完成样本10万只以上。同时,配合上级完成到我区的抽检任务。
3、建设蔬菜质量处置体系。一是实施蔬菜农残速测联网。今年6个镇级农残检测室实行联网并接入市农技中心农残检测信息系 统,检测数据做到即时传送至网上,确保区检测中心对各镇检测工作做到实时监控和了解。二是实行蔬菜农残超标“监管重点户”制度。对在市区镇各级农残检测因超标或管理不规范的农户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重点监管名册,并分区级和镇级“重点监管对象”名册,对其进行反复查、反复检,直至合格为止。三是加强农残检测超标的追溯。对超标样本及时下发告知书,进行超标原因调查,严禁超标蔬菜上市,已摘收的蔬菜要填写销毁单,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抓好违禁药物检测和处罚
1、继续实施报检制。对本区的养猪场(户)出栏上市生猪继续做好报检制并不断完善,坚持每周一次的违禁药物检测制度。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阴性作为对养猪场(户)出具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必备条件,针对节日长假及各类重大活动,加大对违禁药物检测力度。年内对生猪养殖场(户)检测“瘦肉精”1160份,莱克多巴胺700份,沙丁胺醇1160份。
2、继续规范产地检疫。抓好动物(产地)检疫,确保上市畜禽质量安全。各级动物防疫部门和动物疫病预防检疫人员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动物(产地)检疫操作规程(施行)》,对辖区内所有出栏上市的畜禽施行报检制度。检疫必须做到到场、到户、到点实施踏棚检疫,认真查验养殖场(户)的免疫记录、违禁药物检测等档案资料。对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未免、漏免、群体抗体检测水平低下的畜禽和疑似染疫及不明原因患病、死亡的畜禽,坚决不予开证。
3、继续抓好水产养殖监管。年度内做好4次专项检查工作。6月、9月份对全区规模水产养殖场进行二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使用违禁药物和使用非法饲料添加剂行为;8月份对全区16家水产养殖场进行重金属残留专项抽检,10月份对养殖场进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环丙沙星等药物残留专项抽检,加强检测检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班子队伍
区农绿局成立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吉玉萍任组长,徐明生、陈恒国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由局综合管理科牵头,负责全面协调、组织、管理农产品安全日常工作。各农产品监管相关单位应统筹安排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切实落实监管任务,提高监管意识,形成各负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做好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尽最大努力。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报刊、电台、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时向种植户、养殖户发放国家禁用药物、农药目录,特别是要指导规模养殖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企业完善和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有效开展优质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普及识别真假农资、科学使用农资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深入报道典型案件,在全社会形成强大攻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开展专项行动,净化农资市场
以净化农资市场为抓手,认真做好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全面清查,加强在关键农时季节的农资监管工作,加大对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以及农资标签不规范使用等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经营档案建立的检查,确保农资市场的规范。
(四)加大检查检测,提高监管力度
2008年每月组织1次区级安全监管现场检查,重点对各生产基地、种植散户的安全用药责任书签订、田间档案记载、农药仓库管理、农业投入品购销记录、农残检测档案等措施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检单位及农户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单,自购农药以市、区推荐农药为主,农资经营部门坚决禁止销售禁用农药等。加强检疫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动物检疫和畜禽水产产地检疫工作,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五)加强部门协调,全面促进工作
各相关业务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所承担的任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照《行政处罚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检测单位要及时通知区农业综合执法队实施跟踪监管,防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对于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紧密配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农药经营企业、集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等范围内,加大对毒鼠强和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及其他违禁农资产品的收缴力度,实施统一处置,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生产,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安全稳定。
(六)加强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机制
农业执法和管理部门在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对发现或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措施,完成工作任务。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工作小组认真落实好相关联动措施,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制度、重大事件急报制度、工作例会定期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按时上报专项检查工作的动态情况。 |
当前位置:
2008年闵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