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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10年粳谷收购补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4日
各镇农管中心、财政所:
    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进一步调动本区种粮户向本区粮食储备库售粮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闵府研〔2008〕3号)的精神,现对2010年度本区交售粳谷用于充实本区粮食储备库的售粮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公斤0.12元。
    根据闵行区粮食局提供的收购凭证和售粮户清单,经各镇农管中心核实确认,2010年度我区粮食储备库共收购本区种粮户交售的粳谷572536公斤,合计补贴资金68704.32元,现予以下拨。
    各镇农管中心、财政所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农民补贴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闵农绿【2008】130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售粮户。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支农资金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