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产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的实施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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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管中心: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的《上海市关于世博期间实行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0〕49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闵行区地产农产品准出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产地准出的原则 (一) 突出重点原则。目前主要对世博会期间我区质量安全风险性较高的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实行产地准出制度。 (二) 明确责任原则。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和各村民委员会是实行产地准出制度的责任主体,全面组织落实和实施辖区内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产地准出工作。生产加工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区内蔬菜及生猪种养散户是准出制度的实施主体,应自觉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产地准出工作。 二、 实行产地准出的要求 (一)蔬菜产地准出制度 1、规模基地蔬菜产地准出制度 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应按照“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包装标识、有产地证明”的要求,由各镇负责实施蔬菜产地准出制度。 (1)田间档案记录制度:有农资(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出入库、使用台帐;有田间生产记录台帐;有蔬菜产销及市场流向台帐。 (2)农残检测制度: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上市蔬菜必须进行批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流通领域。 (3)包装标识制度:鼓励基地在蔬菜包装标识后销售,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蔬菜品名、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中的产地应与产地证明一致,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蔬菜应按规定进行标注。 (4)产地证明制度:已获得“三品一标”的蔬菜不需出具产地准出证明,凭有效证书复印件进入流通领域。其它未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蔬菜,每批次产品上市产品凭植保员、检测员、场长签字确认的检测报告,由镇农管中心或村民委员会核发产地证明。 2、蔬菜种植户产地准出制度 蔬菜种植户产地准出应按照“有生产者名单、有责任书签约、有巡查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地证明”要求,由各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蔬菜产地准出制度: (1)有质量安全承诺书:种植户必须和镇、村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出质量安全承诺,包括不购买市、区推荐品种之外农药和合理使用市、区补贴农药的承诺。各镇务必在4月10前对种植户再次梳理完成责任签约承诺。 (2)有登记名册:镇、村必须对种植户进行信息登记造册,建立蔬菜种植户生产者名册。由村级农业监管队伍进行核实,根据信息变动,随时调整并上报。 (3)有蔬菜生产档案:每户种植户必须建立起以农药购买、使用为主的生产档案记载,形成“一户一档”,确保实现质量可追溯。所有登记在册的蔬菜种植户使用农药必须是市区推荐农药,做到科学、合理、规范用药,同时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农药由区镇统一直供配送。 (4)有巡查记录:村级农业监管员队伍做好辖区内种植户的巡回检查工作,清理收缴市、区推荐品种之外的农药,并建立巡查记录。 (5)有蔬菜农残留检测:各镇要加强对蔬菜种植户农药残留的检测,检测以快速检测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为重点,检测结果告知蔬菜种植户。 对登记造册的种植户,农药残留检测以“一滴灵”速测为主;对没有登记在册的种植户,对其上市蔬菜由镇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实行每批次检测。 (6)出具产地准出证明:镇农管中心或村民委员会在核准名单登记、档案记录、责任签约承诺和质量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和检测情况出具地产农产品产地证明。 (二)生猪及生猪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以实行“源头控制、全程监督、预防为主、跟踪溯源”的原则,由镇、村实施生猪及生猪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1、建立生猪养殖户名册:由村级农业监管队伍对登记在册的生猪养殖户进行网格化动态管理。 2、上市生猪批批检测:区内规模化养殖户和生猪散养户必须对上市生猪进行批批检测,按规定进行报检、换证、签证。 3、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按照《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基督管理办法》(2007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和农业部办公厅《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基督工作方案》(农办医〔2009〕6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生猪及生猪产品须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出生产基地。 三、 产地准出的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 世博期间实行地产农产品产地准出是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也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履行好职责,保障地产农产品准出制度有效实施。 (二) 健全组织 要全面建立起区、镇、村、场四级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形成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每个行政村要求落实1—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实现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户,责任到人。 (三) 强化检测 各镇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的监管工作,各镇蔬菜农残检测室要配足人员,实行满负荷运转,检测重点是要确保全区蔬菜种植户药残速测年平均抽检至少达到一次以上,覆盖率100%;生猪散养户全面实行报检制,报检率100%;规模猪场每周检测一次,检测率100%;进入本区的畜禽产品必须经产地检疫;本区出栏的商品猪必须经尿样检测,检测率100%。 (四) 宣传教育 相关部门应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农产品产地准出相关知识,加强对生产经营者教育管理,不断增强生产者安全用药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宣传到户、指导服务到户。 (五) 完善体系 要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就要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农业生产投入品进入生产领域。农资统共统销体系是保障地产农产品准出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因此,建立起一个统一采购、统一零差价直供配送、统一定价、统一规范服务的农资直供体系势在必行。各镇要根据要求建立起农资供应体系框架,落实专人、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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