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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技中心、财政所: 根据市农委[2009]年232号文件精神,对我区8月间及时抢种绿叶菜面积及购置排涝泵予以市、区财政补贴。现将市、区二级补贴资金812950元拔付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1、及时抢种绿叶菜补贴。补贴标准:市财政补贴200元/亩,区财政配套补贴100元/亩。全区抢种2700亩,合计补贴市、区财政专项资金81万元。 2、购置排涝水泵补贴:区财政配套每台补贴295元,合计购置10台水泵补贴2950元。 二、落实与发放要求: 各镇要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知晓此次补贴政策的范围和标准。同时严格按照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公示工作及资金发放台帐,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补贴标准的生产企业(户)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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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农业抗灾救灾扶持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