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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预申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2018年贷款贴息项目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1月25日


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农开办〔201644号)文件精神,对于201711-20171231日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贷款贴息申请将采用“先选项后结算”方式进行。经闵行区农业委员会、闵行区财政局对2015年预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的农业企业进行了初步审核,2家申报企业(上海正义园艺有限公司、上海城市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符合以上文件精神,预申请贷款金额10660万元,预估利息251.78万元,特此预申请。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17110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