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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后续资源申报和鉴定程序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19日
    根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有关条款,结合市古树后续资源申报鉴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古树后续资源申报和鉴定程序。
一、古树后续资源的申报原则
1、凡是树龄在8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树木均可以申报古树后续资源。
2、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区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报告未登记的古树后续资源。
二、 树后续资源的申报和鉴定程序
1、计树龄80-100年的树木,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向所在区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区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根据申报内容及时进行现场核实,并填写普查表。
3、古树后续资源的鉴定,必须由专家库内至少五位工程师(技师)及以上职称的同志共同签署生效,具体专家库人员由市古树办同一确认。
4、专家组人员在经区县初审的申报材料基础上,对树种、树龄等作综合鉴定。
5、区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填写申报审核意见及汇总表,报市绿化局审核确认、统一编号。
三、古树后续资源鉴定依据
1、 史料记载
历史记载等可做参考依据。
2历史见证
树木周围的历史遗物进行分析,例如附近的古建筑等见证物。
3综合分析
根据胸围等指标,结合树木所处的立地环境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推算树龄,必要时可用科学技术手段确定树龄,如生长锥测定、同位素分析法等。联系电话:64908318
闵行区林业站
2004 年3月15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