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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 “小金库”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年7月16日
各部门、各基层单位:
  根据闵行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委成立“小金库”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委党委书记、主任    刘  明
  副组长:委纪委书记          顾海生
  组  员:吴飞鸣、薛华英、马玉国、王德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科。
  工作要求:
  1、各基层单位必须由一名行政领导具体负责“小金库”自查清理工作;
  2、2009年6月22日前各单位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统计报表上报委自查清理工作办公室(财务科);
  3、2009年6月25日前由委自查清理领导小组将农委自查自纠总结和报表上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4、委自查清理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部署下一阶段自查清理工作。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