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农村经营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闵安委〔2024〕11号)文件精神,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结合本区“三农”工作实际,制定了《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局之年。统筹乡村振兴发展和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我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农村领域、农村集体物业安全隐患整治,着力提升全区“三农”领域安全水平,为闵行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 以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化思想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等方面加强对“三农”领域安全工作的指导。 (二)强化底线思维,筑牢红线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清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以“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管理,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统筹协调、联动各方,妥善解决问题,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培训宣贯,提升法治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以专题会议、宣传活动等为契机,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学习培训。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学习安全相关文件,通报安全事故案例,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集体物业产权人、经营者增强法治思维、提升安全意识、履行法律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确保我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农村安全和谐发展。要认真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落细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党对安全发展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法一条例”“十五条硬措施”“市78条工作举措”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区农业农村委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完善考核机制,发挥事故杠杆作用,开展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要加强对“三农”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规范行业管理,优化完善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管措施。要明确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干部,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指导、协调、监督好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街镇属地管理责任 各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三农”领域健全隐患排查、发现、报告、处置等工作机制,以电动自行车攻坚治理行动为抓手,加大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安全隐患。要及时掌握本区域内“三农”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农”领域火灾事故防范,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农业生产事故处理,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上报本区域内安全事故情况。 (四)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全面负责自身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培训、持证作业、定期自查农机及消防安全、极端天气大棚加固等举措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农村集体物业产权人、经营者履行农村集体物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集体单位自用、出租物业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聚焦风险管理,持续推动隐患排查 (一)注重农机安全,提高监管水平 做好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检验、考核和发证等工作,对插秧机、植保车等其他农机实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参检农机粘贴反光标识的规定。加强农机作业期间特别是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和重要活动等关键时间节点的执法检查,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未年检、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探索农机电子证件应用的合法渠道。定期开展农机库房、燃油储存、维修设备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民机手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渔业管理,提升水上安全 深化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做好长江禁渔工作,规范渔业资源监测点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船舶登记和使用等方面监管,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加强水产养殖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涉水操作的防护规定。开展增氧机、饲料机等电器设备安全检查,加强水产品安全管控。 (三)抓好生产安全,严格规范操作 结合“大棚房”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业设施用房用途管控,提升农业设施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设备操作规程,强化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加强农业用药安全管理,对于使用“三无”农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等行为实施严格管控。 (四)聚焦农村领域,规范安全管理 以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为切入点,重点围绕农村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农村用火、用电、用水安全隐患、农村人居环境优化项目建设施工安全隐患,开展实地检查。 (五)聚焦集体经济,加强安全管理 将安全管理贯穿于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工作,按照安全应急以及消防等相关行业要求,提醒街镇做好属地集体自用及经营用房的安全管理。落实对农村集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体系等建立及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六)重视场所检查,加强疫病防控 加强动物防疫物资和应急仓库的管理,重视动物诊疗场所等安全,加强对相关场所的台账记录、经营单据、卫生环境、消毒清洁、人员防护、消防器材的检查。宣传提醒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安全。 (七)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 根据国务院、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指导,实施精准整治、精准帮扶,严堵漏洞。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检查、岁末年初安全检查、“三农”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等。扎实推进渔业、农机等重点行业的检查整改工作,推进执法检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互为补充,做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完善管理机制,培育浓厚安全氛围 (一)抓紧抓实隐患风险管控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指导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标准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保持完好和可操作状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防范消防隐患。要加强各类风险管控,及时梳理更新农业生产的风险环节、隐患点位清单等,制定相应的防范整改措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安全工作指导,提升农村安全保障水平;聚焦农村集体物业,加强安全规范指导,提升农村集体物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农机、渔业等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突出方案针对性、队伍专业性、演练真实性,着力提升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值班值守,提升突发事件响应处置能力。 (三)培育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各单位(部门)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群防群治,营造安全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青年安全生产岗创建”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提升市民群众融入社会治理的参与度、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化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发挥安全文化治理效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三农”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灾意识,增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2024年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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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