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巩固提升示范社创建成果的通知》(农经发〔2023〕3号)要求,我委严格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监测工作。我区本次监测合作社共2家,我委对合作社上报的监测材料进行了审核,并按要求征询了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局、区税务局的意见。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上报的监测资料和征询意见情况,上海鲁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符合相关要求,拟认定为监测合格。 特此报告。
附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汇总表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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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情况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