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派伯纳宠物有限公司由于企业需要,原经营地址不再从事动物诊疗,经企业自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依法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编号:动诊证(闵)第22044号),注销后的动物诊疗经营企业不再具备动物诊疗资质,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动物诊疗许可证》目录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注销《动物诊疗许可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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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注销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公告 (2025第5号)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