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实施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执法工作; (二)依法实施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执法工作; (三)依法实施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乳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 (四)依法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种畜禽引种安全等监督执法工作; (五)依法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等监督执法工作; (六)依法实施植物、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管工作; (七)依法实施农机安全的监督执法与平安农机建设,开展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八)依法实施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生产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 (九)依法实施宠物饲养、销售场所、宠物诊疗活动的监督执法工作; (十)依法实施渔业水域环境、渔业养殖捕捞、渔业资源保护的监督执法工作; (十一)依法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 (十二)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证、渔业捕捞许可证等农业生产经营证照的管理与发放; (十三)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科室 综合管理科、证照法规科、农业农机执法科、动物卫生执法科、渔政管理执法科、动物检疫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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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