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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7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涉农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17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委信息宣传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三农”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更好地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服务决策和推进工作创新中的作用,助力闵行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委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委信息宣传工作,完善信息宣传报送流程,制定考核办法,确保信息宣传质量。切实加大在市、区各类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增加各类信息宣传渠道的上稿量。培养抓重点、保质量的信息宣传意识,形成常态工作机制。提高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闵行“三农”工作的宣传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委属各单位、各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应明确一名专(兼)信息员,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兼任本科室本条线信息员。要求熟悉业务、有较强文字功底,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各类信息采集、编辑、报送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审稿制度。坚持“文责自负”原则,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以及各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须对报送信息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及各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上报的信息稿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审阅、本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填写《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报送审核表》报送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凡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的稿件均视为已通过保密性审查,可以公开。简报、微信公众号的稿件内容需经委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推送和发布。

2.建立培训制度。区农业农村委将不定期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邀请市、区相关新闻媒体专题授课或组织信息员内部交流。同时,选派委属单位信息员至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参加轮训,提高信息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大局意识,提升稿件质量。

3.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将对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以及各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的用稿情况按月进行统计下发,激励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比学赶超,不断提升信息稿件质量,增强信息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区融媒体中心要求,认真执行对外信息发布涉及的账号管理规定,确保专人管理,定期做好账号密码更新工作,落实节假日期间网络安全值班工作。

(三)明确宣传重点

1.党建引领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调查研究工作和具有闵行“三农”特色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挖掘基层党建引领方面的创新举措。

2.工作成果类。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围绕每年度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突出各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和取得的成果成效。

3.特色亮点类。关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中,各部门形成的创新举措,以及在横向纵向对比中具有自身特色亮点的工作,体现闵行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挖掘基层涌现的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报道,促进基层间交流学习,吸取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4.节日活动类。针对各部门结合建党、建国、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行业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的“三农”相关活动,及时与委信息中心对接策划方案,形成宣传合力,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任务落实

(一)任务指标

1.为确保闵行区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委频道、“闵行三农”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更新信息,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以及各街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每月需报送不少于2篇业务信息。

2.原则上需提前两日上报信息审核表,时效性较强的活动需提前两日报送通稿,严重迟报的信息不计分。

(二)计分办法

1.凡所报稿件经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编发被国家级媒体、工作简报录用,计60分。

2.凡所报稿件经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编发被市级媒体、工作简报录用的,计40分。

3.凡所报稿件经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编发被区级媒体、工作简报录用的,计20分。

4.凡所报稿件经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编发被“闵行三农”、区级以下媒体录用的,计5分。

5.凡所报稿件经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编发被区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委频道录用的,计2分。

6.凡所报稿件经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判定为公示公告,不计分。

7.所报稿件未被录用公开的,不计分。

8.同一稿件在不同层级媒体录用,可累计计分;同一稿件同一层级被2个及2个以上媒体采用,在原有基础分上,国家级录用一次性加20分、市级录用一次性加10分、区级录用一次性加5分、区级以下录用一次性加2分。

9.若多个部门同时报送类似素材或信息,择优录用者计分;若多个部门合作报送素材或信息,可同时计分。

(三)报送信息要求

1.注重时效性。不迟报、漏报,不报失效信息。对动态信息应及时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送,并注重后续发展情况的跟踪报送。

2.注重真实性。报送的信息须言必有据,坚持说真话、讲实话,最大可能地反映事物的全部面貌。内容及数据务必经过认真核实,确保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

3.注重准确性。信息主题鲜明、言简意赅,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尽量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重要会议或大型活动需附带报送相关图片,图片要真实、画面清晰、富有感染力和美感,并添加规范的文字说明。

(四)考核奖励

1.加强动态管理。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街镇农业管理部门于每月3日前上报本部门、单位上月在“闵行三农”发布推文和被转载情况,并注明转载平台及链接。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每月对各部门、单位的录用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计划任务进度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问效,及时掌握进度。

2.加强综合考核。委属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具体考核细则参考年度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委属单位考核办法。

3.加强评优表彰。每年组织“三农”信息工作优秀稿件、先进单位等评选,并给予通报表彰。通过以评促优、以评促进的方式持续提升信息员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推动“三农”信息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报送方式

信息文稿统一使用word文档格式(填报《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报送审核表》),通过政务网发送电子版至“区农业农村委信息中心”信箱(nwxxzx@shmh.gov.cn)。

 

附件:1.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报送审核表

      2.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宣传工作流程图

      3.每月信息录用情况统计表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