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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6月9日

2023年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地生效,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建立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门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效性。

(二)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成果

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积极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三)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区农业农村委主页闵行三农”微信、微博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委主页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加强平台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普查、抽查及整改工作。

(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做好常态化下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接收、办理、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全程留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报备管理。注重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与疏导,强化与申请人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拓展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法定公开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美丽乡村等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信息公开。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要素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等事项通过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提升政策公开服务水平

(一)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

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依托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

(二)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同时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选用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多元化解读,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执行口径、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三)持续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

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政策留言板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

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严格落实各渠道回复期限,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规范做好留言选登。

四、深化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编制区农业农村委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 3 月 31 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集

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不少于 4 次。决策承办科室、单位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三)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

在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四)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

结合区政府开放月和本单位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每年8月集中组织开展1 场以上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通过播放电子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营造“政府开放月”良好氛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公众参与的互动。利用“政府开放月”专栏,充分展示活动开展情况。除“政府开放月”以外,本单位至少开展 1 场“政府开放日”活动。

五、全面落实监督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本单位班子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加大监督整改

积极打造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的创新点,加强经验总结交流及信息报送。利用好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以完善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目标,针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后20日内制定区农业农村委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