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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革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农民建房报审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

 关于革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农民建房报审的函

闵浦府 [2019]72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革新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于2018年开始启动,共涉及农户约232户(考虑未来有分户的可能性,统计数据为暂估)。该项目工作时间节点需于20196月出现成效,故我镇于2018121日、2019128日、201934日三次分别经党委会、镇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同意了《浦江镇革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房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编制依据为《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并同步开展革新农民建房报批和建设程序。

因《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于201955日正式实施,考虑我镇建房农户的稳定因素,所以建议贵局对我镇革新村农户建房申请仍按照市府71号令予以审批,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致函

 

 

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2019621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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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