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农民建房报审的函 闵浦府 [2019]72号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革新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于2018年开始启动,共涉及农户约232户(考虑未来有分户的可能性,统计数据为暂估)。该项目工作时间节点需于2019年6月出现成效,故我镇于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28日、2019年3月4日三次分别经党委会、镇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同意了《浦江镇革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房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编制依据为《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并同步开展革新农民建房报批和建设程序。 因《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于2019年5月5日正式实施,考虑我镇建房农户的稳定因素,所以建议贵局对我镇革新村农户建房申请仍按照市府71号令予以审批,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致函
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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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革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农民建房报审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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