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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浦江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9日

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公司制)单位、各居、村委: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工作分工安排调整如下:

    徐颖峰  镇  长:

    领导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建设、财政(金融)、审计工作。

    分管财政所、审计办公室。

    联系人大。

    祁媛媛  副镇长:

    负责经济(工业、商务、镇集体资产)、发展改革、统计、投资促进、科技、信息化、审改、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合作交流、招投标工作。协管机要档案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资促进办公室、科技和信息化办公室、经济发展总公司。

    协管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审计办公室。

    联系税务所、海关、浦江商会、各园区、银行、国企、市属企业。

    王  喆  副镇长:

    负责卫生健康、医保、教育、民政、社会保障、老龄、社区建设、房屋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妇女儿童、机关事务工作。协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分管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机关事务管理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房屋管理所、妇女儿童委员会、鲁汇敬老院、物业管理总公司。

    协管基本管理单元、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武装部、总工会、团委、妇联、慈善工作站、各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监所。

    丁  炯  副镇长:

    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土地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动拆迁安置工作。

    分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动迁工作办公室、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房产建设总公司、召稼楼古镇建设管理公司、浦江投资公司、江月公司。

    联系区建管所、闵一公司。

    陈  跃  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村集体资产)、生态环境、水务、绿化市容、交通、城运管理、城管执法、应急管理(防汛防台、抗震)、安全生产、消防、法制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事务管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水务管理站、绿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都市公司、市政公司。

    联系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杜行派出所、鲁汇派出所、司法所、市场所。

    镇人民政府领导实行A、B 角工作互补制度,祁媛媛同志和丁炯同志互为 A、B 角,王喆同志和陈跃同志互为 A、B 角。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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