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浦府 [2019]79号 签发人:陆彬文
闵行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本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巩固整治成果,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合规、农地农用、分类处置”的原则,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对我镇47宗另案处理项目按“拆除、保留、转性”三种类型实施整改工作。 此次整治,召楼古镇涉及7个项目。目前,我镇已完成5个项目(37号、38号、39号、41号、68号图斑)的建筑物拆除及复垦工作。40号、42号图斑地块按照“转性”类型实施整改工作,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其中:40号图斑为涔湖地块,现状为涔湖和机云亭,占地面积4.36亩,符合规划;42号图斑为古镇商业地块,现状为仁善街,占地面积2.7亩,土地规划类型为S5(广场用地)、RC(社区服务设施用地)、C2(商业用地),项目现场均已停止违法经营等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并已经执法部门处罚。 为不破坏古镇一期整体形态,确保古镇二期顺利开发,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整治工作要求,现提请区政府同意我镇对召楼古镇40号、42号图斑地块按照“转性”类型实施整改工作,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并请区相关部门支持我镇完成建设用地手续补办工作。 特此请示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64292294)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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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大棚房”问题另案处理项目召楼古镇40号、42号图斑地块按照“转性”整改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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