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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江社区MHPO-1311单元E2-03地块文化用地规划事宜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

 

闵浦府 [2019]66

闵行区大居推进办:

E2-03 地块位于浦江社区MHP0-1311 单元,属上海市配套商品房一号基地,该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已于2017年取得市规土局(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沪府规2017237号。

按照《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要求,社区级基础保障类设施设置标准,文化类项目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千人指标为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平方米。经分析,浦江社区MHPO-1311单元内E2-03地块服务半径为浦江新四高市配套商品房基地,现居住人口3.7万人,所需社区级文化用地面积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

 

 

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后续建设,特提请区推进办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审明确该地块千人指标。

特此致函,望予支持为感。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1964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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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