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浦府 [2019]102号
浦江镇产业用地增容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规划实施的细则》的通知》(沪规划资源建[2019]68号)文件相关精神,浦江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项目落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在浦江镇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内,符合规划控制、产业发展导向、环境保护要求且不影响相邻基地合法权益的项目。 二、 准入条件 (一)存量土地项目 1、增容前企业工商、税收落地在浦江,且上一年度税收达到30万/亩/年及以上或者因环保等政策原因需要进行转型或升级的项目; 2、承诺增容后税收80万/亩/年及以上。
上述税收指标为2019年标准,今后税收及税收承诺逐年递增10万/亩,直至达到120万元/亩/年标准。 (二) 带产业项目出让的新增土地项目 1、已到达产时间的项目 (1)增容前企业工商、税收落地在浦江,且上一年度税收达到40万/亩/年及以上; (2)承诺以80万/亩/年为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平方产税增加20万的标准进行税收承诺。 上述税收指标为2019年标准,今后税收及税收承诺逐年递增10万/亩,直至达到120万元/亩/年标准。 2、未到达产时间的项目 (1)增容前企业或关联企业工商、税收落地在浦江; (2)对于税收承诺未达到120万/亩/年的企业,须追加承诺至120万/亩/年;对于税收承诺已达到120万/亩/年的企业,在原税收承诺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1000平方产税增加20万的标准进行税收承诺。 3、达产时间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达产时间,未有约定的以项目竣工后3年为达产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交地后5年内。 三、操作流程 由企业向镇招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增容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方案、工商、税收情况及税收承诺书等,由经发办、规建办、环保办、安监所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报分管副镇长、镇长审批,审批流程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后续监管 增容企业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工业用地全生命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闵府办发【2016】69号)文件纳入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享受我镇的财政扶持政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产业项目 规划实施的细则》(沪规化资源建[2019]68号) 2.企业增容申请流程图 3.企业增容申请表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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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产业用地增容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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