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浦府办[2019]11号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浦江镇责任网格精细划分情况及界定原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居(村)委: 由浦江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拟定的《浦江镇责任网格精细划分情况及界定原则》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印发
浦江镇责任网格精细划分情况及界定原则
为进一步消除网格监管的空白,确保巡查、发现全覆盖,根据区网格中心要求全区开展网格精细划分工作,将原有居村、街面、拓展三类网格拆分为居委、村委、街面、拓展四种网格类型,并进一步细划至责任块(段)。浦江镇精细划分前有97个责任网格(村居网格84个、街面网格3个、拓展网格10个),现结合浦江镇实际情况,根据区网格中心对拓展网格的细化要求,在现有网格划分的基础上进行精细化划分,明确责任网格范围,具体如下: 一、村委网格(43个,责任主体为各村委) 以村界图为标准进行划分,责任块由各村委按照辖区实际巡查任务、区域范围、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划分。 村界范围内国有土地、集体资产的巡查发现由村委负责,土地已出让且已纳入其他网格的,不属村网格。涉及撤制村范围内的巡查,未撤村前仍由村负责,明确出文撤村后,由网格中心与相关单位核实商议后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巡查。 二、居委网格(40个,责任主体为各居委) 原则上以小区围墙为界,进入小区的配套道路、小区配套街坊级商业(沿小区围墙)属于居委巡查网格,小区没有围墙的参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块划分按照居委管理的小区数量进行划分,1个小区一个责任块,个别小区较大的或者小区数量较多的,可以根据居委巡查人员配置情况等进行合并或拆分。 三、街面网格(3个,责任主体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区级以上道路及纳入镇环卫公司保洁路段的镇级道路,其余镇、村级道路均属地化管理,由各村委网格负责巡查。 街面巡查范围包括路面、设施、人行道、绿化等巡查。 四、拓展(专业)网格(13个) 按照区划分要求,以行业类型、功能属性为划分依据,并按单位主体、具体点位细化至责任块。 (一)企业网格,细化为6个责任块: 1、航天板块(责任主体为招商服务中心):航天板块区域; 2、闵东工业区(责任主体为招商服务中心):闵东工业区区域; 3、浦江园区(责任主体为招商服务中心):红星美凯龙、旭辉、复地等,不包括集体资产; 4、东方经济城区域(责任主体为招商服务中心):东方经济城区域; 5、在建商业地块(责任主体为规建办):万达等在建商业地块; 6、临港浦江园(责任主体为漕开发):漕开发园区内区域及在建区域。 (二)拓展商业综合体网格,细化为2个责任块: 1、菜场(责任主体为经济发展总公司):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菜场; 2、集体资产(责任主体为经济发展总公司):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集体资产。 (三)楼宇网格: 863园区(责任主体为招商服务中心):863园区区域; (四)河道网格: 河道(责任主体为水务站):区级及以上河道、河岸青坎线范围区域。 (五)学校网格: 学校(责任主体为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办公室教委):学校围墙以内及其门责范围区域。 (六)风景区网格,细化为2个责任块: 1、古镇(责任主体为召稼楼古镇建设管理公司):召稼楼古镇区域; 2、郊野公园(责任主体为房管办事处):郊野公园区域(含周边道路停车)及4.2大居滨江区域。 (七)绿地网格: 绿地(责任主体为农业服务中心):镇级及以上道路配套绿化、成片绿地(绿化)、公园等。 (八)文体网格,细化为2个责任块: 1、文体中心(责任主体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文体中心办公楼、影剧院及其门责范围区域; 2、邻里中心(责任主体为社区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邻里中心办公楼及其门责范围区域。(目前为5个) (九)医院网格: 医院(责任主体为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办公室卫生):医院围墙以内及其门责范围区域。 (十)养老网格: 敬老院(责任主体为老龄办):敬老院围墙以内及其门责范围区域。 (十一)工地网格: 大居(责任主体为房管办事处):大居区域已出让未建设地块以及在建设但未移交至浦江镇管理的地块。 (十二)公共机构网格: 公共机构(责任主体为机管所):各行政办公楼及其门责范围区域。 (十三)其它网格: 待建区域(责任主体为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房管办事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已撤村且已纳入土地储备的区域,属于工业、商业地块的由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落实建造围墙后,移交网格中心进行日常监管;属于住宅用地的,由房管办事处落实建造围墙后,移交网格中心进行日常监管。 五、网格责任 本次精细划分后,浦江镇共有网格99个,其中村居网格83个、街面网格3个、拓展网格13个;各单位负责人为网格第一责任人,网格界定范围即为巡查范围,各网格需要承担网格前端责任,包括日常网格巡查、问题发现和上报、按照职能进行前端先行处置等。
浦江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1日 |
当前位置: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江镇责任网格精细划分情况及界定原则》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0日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