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浦府 [2019]129号
关于同意浦江镇李巷村4队撤销生产队建制 及资产处置的批复
李巷村民委员会: 你村上报的《浦江镇李巷村关于第4村民小组(生产队)撤销生产队建制及集体资产处置的请示》收悉,根据撤销生产队建制的有关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村4队撤销生产队建制及进行资产处置; 2、同意你村成立的撤销生产队建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请你村按撤队的有关规定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资产处置等工作,在撤销生产队建制工作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与矛盾。 特此批复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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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浦江镇李巷村4队撤销生产队建制及资产处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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