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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关于进一步深化、细化、优化单元格 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1月23日

机关各科室、事业(公司制)单位、各村(居)委:

  根据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缩短管理半径,提供精细化服务,加强有效处置,深化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机制,实现单元格综合治理,将浦江镇划分为陈行、杜行、鲁汇三个单元格,成立陈行、杜行、鲁汇三个联动执法中心,集中力量、依法行政;建立“1+1+3+N”的管理执法实体化运作机制。

一、单元格划分

1、单元格划分

浦江镇区域面积78.51平方公里,结合区域面积平衡性、人口规模适度化等因素,划分为陈行、杜行、鲁汇三个单元格:

陈行单元格:按陈行派出所管理边界(含与浦锦街道交叉的相关村全界),涉及13个村委会。

杜行单元格:按杜行派出所管理边界(含与浦锦街道交叉的相关村全界),涉及17个村委会、18个居委会。

鲁汇单元格:按鲁汇派出所管理边界,涉及15个村委会、20个居委会。

每个单元格成立一个联动执法中心,分别为陈行联动执法中心、杜行联动执法中心和鲁汇联动执法中心。联动执法中心主要职能:突出联动执法处置平台作用,强化常态、实体运作,通过条属块用模式,实施联巡、联勤和联治,实现社会治理精准化的工作目标。

2、力量下沉

为加强单元格治理,将相关力量下沉至陈行、杜行和鲁汇三个联动执法中心。

涉及的下沉职能部门9个:规建环保办(规土)、大联动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城管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城管执法中队、安监所、水务站、房管办。上述职能部门力量下沉至单元格后,由联动执法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充分利用各自的执法管理资源积极依法履职,确保单元格市容环境优美、社会秩序良好、公共安全保障。

涉及的区属职能部门3个: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卫监所。区属职能部门在单元格内驻地办公或建立联络员制度,参与联动执法中心工作,对区属职能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好通报、培训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联动执法中心内部实行一办三科的运作机制(即办公室、综合巡查科、综合执法科、信访督查科)。为确保高效开展执法工作,采取各自独立预算的运作模式。

人员配置:三个联动执法中心各设主任1名(兼职)、书记1名、副主任3名,根据工作实际,中心各科室内设科长1名、副科长1—2名。人员组成:根据各单元格执法的重点和难点,确定相关部门下沉的人数(下沉人员除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其余关系均转入联动执法中心),全体人员实行“条属、块管、块用、联考”,考核比重条块按4:6权重平衡。镇党委、政府赋予各联动执法中心集中执法权、年终考核权以及奖金分配和人事管理的建议权。部门与联动执法中心之间建立联络员机制,采取挂职轮岗、兼职轮岗、定期轮岗的模式,充分发挥好工作人员、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工作互助、资源共享、人才互动的平台作用。

三、工作职责

1、联动执法中心职责(详见附表)

规建环保办(规土):配合做好地下空间定期检查和整治;卫片及督察项目、历史违法用地及四违整治项目的立案、处置;配合做好违法排污、开水炉、民房违建、未报建项目的现场整治;配合做好环保投诉调处工作。

大联动分中心:配合做好街面网格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村居网格的叠加巡查;大联动平台投诉案件的接收、分转、跟踪、督办处置;网格前端管理工作的数据分析、统计及考核;对舆情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应急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附大联动案件处置流程图)

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农田窝棚违法农业设施整治;渔政执法(重点是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和非法捕捞整治)。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配合做好黑中介整治;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保障工作。

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配合做好城市化地区、镇级以上道路、街面市容环境管理;乱停车整治(配合综治办做好黑车整治);桥荫桥孔日常监管;广告设置、临时设摊、渣土施工等项目预审、监管、处罚;自然灾害抢险工作。

城管执法中队:配合做好各类市容执法、查处、整治;工地进出土监管、偷乱倒渣土执法及整治;存量违法建筑拆除及各类专项拆违整治工作;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擅自种树等行为的快速查处及拆除工作;重点区域土地巡查监管;依法整治破坏房屋承重、占用物业公共部分、破坏公共设施、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

安监所:配合做好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隐患治理,配合做好投诉调处工作;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置;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水务站:配合做好水务执法;防台防汛、应急抢险等保障工作。

房管办:配合做好住宅小区违规租赁行为的整治(包括群租、经济适用房出租等)。

对于应急任务的现场处置,实行交办单制度,由分管领导间协调后明确责任主体。(附应急任务现场处置交办单)

2、职能部门职责

对应市区两级条线部门及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所辖工作负主体责任。对下沉至联动执法中心的工作任务做好指导、落实、督办、考评、汇总;对下沉至联动执法中心的工作人员做好定期指导、培训轮训、业务考核,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网格责任主体(村、居和其他相关部门)和联动执法中心相应承担的管理、处置的责任,并根据职责分工和严格的行业标准,做好工作的跟踪、检查、督促、整改。

3、网格责任主体职责

各网格责任主体(村、居、相关条线部门、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前端发现和源头治理,在责任网格内做到积极预防、巡查发现、宣传劝阻、快速处置、及时报告、巩固成效等。积极配合执法处置并注重后续长效管理。

4、追责问责

(1)对下沉至联动执法中心的工作,未能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或出现责任事故,由职能部门和联动执法中心根据职责划分承担责任。

(2)责任网格内出现在建违建、“五违”整治后返潮、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或者前端管理不力,重点案件主动发现少,被动投诉较多,未能及时发现相关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由网格责任主体承担监管责任。

(3)联动执法中心执法处置不力,未能依法行政的,由联动执法中心承担责任。

 

附件:1、浦江镇三个联动执法中心人员及职能梳理表

      2、浦江镇大联动案件处置流程图

      3、应急任务现场处置交办单

 

中共浦江镇委员会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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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