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经济发展办公室等机构设置及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闵浦府干[2021]7号 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公司制)单位,各居、村委: 根据镇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 成立经济发展办公室(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黄洪亮同志任主任,孙骏同志任副主任; 成立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陶佳瑛同志任主任,陈嫣媚、高升同志任副主任; 成立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陈跃同志任主任,计瑛、王国华、张磊(女)同志任副主任; 成立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严斌同志任主任、所长,吴坚、赵莉莉同志任副主任、副所长; 成立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郁梅同志任主任,张逦竑漪同志任副主任,戴红娟同志兼任副主任; 成立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董健同志任主任,刘斌同志任副主任,吴一同志兼任副主任; 成立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张军民同志任专职副主任,王毓同志任副主任; 成立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颜文杰同志任主任,张玲莉、张毓同志任副主任; 成立社区建设办公室,与社区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李忠雷同志任主任,孙翠萍、王波佳、康頲、施晔同志任副主任,杜志浩、黄英、徐燕琼、计锋同志兼任副主任; 成立房屋管理所,杜志浩同志任所长,张静逸、秦华同志任副所长; 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张君同志任副中队长(主持),徐洪晔、顾超同志任副中队长; 成立绿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金晓英同志任主任,陆君明同志任副主任,孙春花同志兼任副主任;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与水务管理站合署办公,朱理同志任主任,陆曙华同志任副主任; 王轶旻同志任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副所长(主持); 火锋华同志任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 徐天翔同志兼任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春花同志任都市公司副总经理(主持); 邢治云同志任物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 免去金晓英同志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火锋华同志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峰同志都市公司副总经理(主持)职务; 免去陆君明同志都市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新单位和部门成立后,原单位和部门自然撤销,原行政班子成员职务自然免去。 特此通知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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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经济发展办公室等机构设置 及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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