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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江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浦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1日

 

 

闵浦府办[2019]10

 

 

机关各科室、事业(公司制)单位、各村(居)委:

由浦江镇生态环境办拟定的《浦江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浦江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5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5日印发

 

浦江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浦江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上海的实施意见》、《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闵行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国、全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凝聚形成全社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现就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浦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安全体系在内的生态文明体系。

浦江镇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深刻认识我镇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控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基本形成,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浦江建设品质卓越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镇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同时,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面临诸多挑战。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协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超过上限,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水平与城市发展不匹配,局部环境矛盾比较突出,全社会环境治理体系还不够健全等。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镇上下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的重大战略判断,紧紧抓住三期共振的重大机遇,把绿色生态作为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抓手。必须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仗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镇各部门、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要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镇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下属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对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责。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强化区域化党建绿色共治工作。修订《浦江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相关部门落实情况每年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优化调整全镇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对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镇组织人事科、镇生态环境办、镇各相关部门、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二)强化环境保护考核评价。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和绿色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推进实施现有大气、水等污染防治考核机制,制定对各相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办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镇组织人事科、镇生态环境办、镇经发办、镇审计办、镇水务站、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三)严格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对全镇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镇党委、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责任人,并责成其向镇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室、镇组织人事科、镇规建办、镇网格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水务站、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四、明确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我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环境产品。

2020年,我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到37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全面稳定消除河道黑臭,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8%;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3平方米。河湖水面率不低于8.9%

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我镇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发达国家城市先进水平,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绿色低碳产业发达、环境管理体系先进、环境文化多元丰富的生态宜居之城,美丽浦江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镇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全面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浦江。

(二)基本原则

1、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空气污染、河道黑臭、异味扰民等突出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努力在大气、水、土壤、垃圾治理和生态建设五个领域尽快实现重大突破,针对不同区域、领域特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让市民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2、更加注重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硬约束,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农业投入四个结构根本转变,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3、更加注重系统治理。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源头防控与末端治理相结合、依法严管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强化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牵牢牛鼻子,抓住关键点,强化系统治理,整体协同推进。

4、更加注重社会共治。以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夯实各方环保责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凝聚形成全社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优化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大全过程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积极支持节能环保产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一)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内最严、对标国际的要求,继续收严重点行业产业准入标准、能耗、水耗,严格执行环保排放标准,真正做到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论英雄、以能耗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淘汰三高企业,压缩环境不友好的产能,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低端产业项目。全面推进存量用地二次开发,重点培育计算机、集成电路、光电子及通讯设备等的信息产业;形成包括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环保新能源以及汽车配套产业的五大重点产业;形成高附加值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一大支撑产业,包括软件信息、金融、科技和商务、现代商贸、文化创意服务等。大力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提升绿色农产品生产能力,加大绿色食品认证力度,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供给率。(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各村委及镇属公司)

(二)全面推进资源能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能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加强全过程管理,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总量。深入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碳,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应用,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达标、能效领跑等行动和重大项目,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建立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逐步淘汰机制。逐年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民生项目的建设用地。强化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推广土地混合利用和建筑功能复合,加强地下空间利用。(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水务站、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三)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全面提升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进能源托管、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节能和环境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自律。在工业园区和企业试点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管家等新模式。加大绿色金融对节能环保产业扶持力度。按照智慧引领、高端制造、创新服务、绿色发展的方针,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各村委及镇属公司)

(四)积极引导绿色生活方式转变。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全力创建全国卫生镇和全国文明城区,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绿色家庭、绿色餐厅、绿色生态社区、绿色学校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坚持创建引领,推动工作落到,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加强对绿色产品开发研发、绿色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支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继续深化以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为主题的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培育市民文明绿色生活方式。(责任单位:镇宣传科、镇文明办、镇经发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网格中心、镇财政所、镇社区中心、镇社事办、镇水务站、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六、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全面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施上海市和闵行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实施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一)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巩固深化五违四必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成果,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限期达标、整改提升等措施,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逾期依法一律关停。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完善我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推进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相关村委及镇属公司)

(二)推进能源消费减量化和绿色化。开展减硝行动,严格实施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燃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市场所、相关村委及镇属公司)

(三)坚决打好流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治柴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及不合格车用尿素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提前实施新车国六排放标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建立在用机动车维修点联网监测监管体系,完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测监管平台。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门槛,适时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实施绿通行动,加快建设充电设施,在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配送、公务车等公用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网格中心、镇市场所、镇生态环境办、派出所、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四)继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全镇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工地建设,符合要求的建筑工地全面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逐步推广使用工地降尘喷雾设施。建筑施工工地全面采取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措施。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从严处理。严禁车辆偷倒渣土等各类固体废弃物行为。全面排查裸地情况,通过有机质、防尘网覆盖和植被种植,控制裸地扬尘污染。继续加强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单位:镇生态环境办、镇网格中心、镇房管办、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五)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消重行动,有力落实秋冬季治污攻坚,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修订完善《浦江镇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管理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应急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确保应急措施可持续、可考核、可检查,有效降低污染程度。(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各有关部门、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七、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河长制,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生活、农业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彻底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

(一)加强水源保护。开展净水行动,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落实《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加强对缓冲区的管理和防控。(责任单位:镇生态环境办、镇水务站、镇网格中心)

(二)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清水行动,坚持水岸联动、治本治源,加强雨污混接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河道周边工业整治、泵站放江治理改造等重点工作,确保全面稳定消除河道黑臭。启动建设初期雨水处理工程,改善区域水质。开展雨水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或技术改造,减少泵站放江量。全面开展雨污混接大调查和改造工作,到2020年,基本消除建成镇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基本完成住宅小区混接整治。(责任单位:镇水务站、镇房管办、镇生态环境办、镇经济公司)

(三)持续强化河道综合治理修复。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底泥疏浚以及生态浮床、微孔曝气、水生植物种植、微生物调剂等生态修复措施,继续推进中小河道整治,使河道水环境和陆域面貌得到明显提升。2020年底前按照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整治整改。持续开展引清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河网水质。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大治河、三鲁河等水域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渔业资源生态平衡,改善重点水域水质生态。(责任单位:镇水务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

(四)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聚焦规划保留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区内的农村居民点,重点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等方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到2022年,全面完成规划保留农村地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纳管和分散式处理,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全面梳理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排涝口、退水口,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工程。按照源头防控、过程拦截、末端循环利用原则,以化肥、农药减施、节水节肥等为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绿肥种植,持续推广使用有机肥,大力推广应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全镇化肥、农药亩均使用量分别控制在24公斤、1公斤以下。(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水务站、镇生态环境办、相关村委及镇属公司)

八、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土壤安全利用。

(一)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和保护。基本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及其分布,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任务。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定实施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方案,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强化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强化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实施本镇建设用地动态流转调查评估制度。结合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以拟开发利用为环境敏感性用地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治理修复。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招商服务中心、镇重大办、镇动迁办、各村委及镇属公司)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完成绿色账户”100%全覆盖。到2020年,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全面加强各类污泥、危险废物、不可利用或利用价值低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统筹,从源头上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的总量控制。加快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深度化、高效化、高值化利用,综合利用率保持全市领先。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构建建筑垃圾科学处置体系,推进各类末端利用处置场所的建设。(责任单位:镇网格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招商服务中心、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三)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清废行动,加强对非法倾倒的联动执法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历史遗留的非正规垃圾堆点。以最严格的环境标准,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布局。大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构建多层次的收运体系。突出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导向,在重点领域深化探索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机制。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大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废弃物、危险废物等监控监管体系。(责任单位:镇生态环境办、镇网格中心、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经济公司、各村委)

九、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空间分类管控要求按照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的全过程严格监管思路,建立健全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动态增加、政策激励等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比例,有效保障城市生态空间,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建环保办、镇生态环境办、镇网格中心、镇水务站、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二)系统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实施增绿行动,加快基本生态网络规划落地,持续提升生态资源服务功能。重点推进生态廊道、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建设,大力推进农林水的综合建设,优先在尚未达标国考、市考断面周边建设林地。到2020年,新增公益林和生态廊道面积0.12万亩以上,年均建设10公顷绿地。大力推进立体绿化、绿道、林荫道等建设,到2020年,新增立体绿化0.21万平方米,建设8公里绿道。(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都市公司、镇生态环境办)

(三)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落实上级部门湿地生态系统区域动态保护要求,确保湿地生态系统自然发育充分和演替过程完整。结合绿林地建设营造生物栖息地,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网格中心、镇水务站)

十、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着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能力。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结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编制落实我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强化普查成果应用。整合完善全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拓展环境空气专项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与应用,优化整合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继续完善全镇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系统和污染源监测体系。积极应用监测新技术、新手段。落实《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制度,持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三监联动,在全镇实现一证式管理。(责任单位:镇招商服务中心、镇经发办、镇生态环境办、市场所、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体系。坚持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研究制定基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财政奖惩机制和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深化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和税费政策,稳步推进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鼓励社会各方采取认养等方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财政所、镇招商中心、镇生态环境办、税务所、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体系,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缓冲区保护和偷排漏排、生态破坏、涉重金属排放、固废违规处置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协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配合完成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诉讼制度的改革及完善(责任单位:镇法制办、派出所、镇生态环境办、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发展,加强环境数据的挖掘应用,逐步实现污染源、污染物、生态环境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和成果应用。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整合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事前完善预防、事中高效处置、事后评估整改的全过程应急管理。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与重点污染物的风险管控和监测预警,切实构筑完善的电离辐射安全防线,确保辐射环境安全。(责任单位: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镇生态环境办)

(五)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镇党委、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统一部署,以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与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按照镇、村居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用车及装备,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做好环境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保障,强化基层问题发现机制,全面落实和加强属地环境监管执法。(责任单位:镇组织人事科、镇财政所、镇生态环境办、镇政府办、各村委、居委、公司)

(六)推进全社会环保共建共治共享。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加强环境科普,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对重大环保政策、生态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环境基础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信息进行全面公开。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扩大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发布范围。2020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鼓励积极参与本镇公共环境保护事务。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实施环境有奖举报等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镇组织人事科、镇社事办、镇生态环境办、各村委、居委及镇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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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