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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浦江镇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0日

闵浦府办[2018]17

 

机关各科室、事业(公司制)单位、各村(居)委:

《闵行区浦江镇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3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3日印发

 

 

闵行区浦江镇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未来三年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对标闵行生态宜居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新要求以及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浦江镇生态环保工作及区域环境状况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特制订《闵行区浦江镇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新作为重要指示,围绕上海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闵行区创新引领、民生优先的发展主线,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推进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更加注重推进各领域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2、坚持质量核心,实施系统治污。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分类防治、系统联治,分领域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坚持城乡并进,协同填补短板。坚持城乡一体,同时积极向农村地区、短板地区倾斜。环境设施不足区域,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成熟区域督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更加注重执法监管和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充分发挥已建设施的环境效益。农村地区强化耕地安全,做到生态环保无死角,确保整体安全。

4、突出机制创新,推动社会共治。继续完善环保统一监管机制、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推进污染源第三方治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联动、社会共治的多元参与机制,调动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民众等不同层面参与的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

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主城区区域定位和工业型城区实际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目标,建设生态宜居闵行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市、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在浦江镇前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大污染源总量控制,全面提升浦江镇的水、气、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严格管控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建立长效环保监管机制,进一步改善全镇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生态宜居新闵行提供有力保障。

1、切实解决市民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镇中小河道消除黑臭,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步提高,PM2.5浓度力争达到全市目标。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众环境质量获得感提升。

2、努力实现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新突破,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以环境保护倒逼引导发展动力转换,加快推动各领域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全镇能源消费总量、单位GDP综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3、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污水处理率;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引领污染管理,通过提标改造,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推进绿地林地建设提升宜居水平。生态空间应保尽保,森林覆盖率达到16.1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0.45平方米;集中建设区外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生态资源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5、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基本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全面推进环境第三方监管,市场化治污机制不断健全;积极推进环保共治,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四、大气环境保护

(一)行动目标

以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至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降到40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任务

1、持续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按照年均增速不超过2%的目标予以控制,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实施燃油锅炉油改气油改电

2、继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企业整治力度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无证无照企业清理,促进产业升级和合理布局。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违法建设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确保整改到位。开展黄浦江沿岸化工企业、堆场、码头摸底调查,推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烧结和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生产等高污染工艺结构调整。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行业控制、及产品源头替代。按照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对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2018年起,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在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金属制品、通用和专用设备、交通设备、电子原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低VOCs含量产品的源头替代。其中,整车制造企业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到2020年,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7年削减30%以上;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的应用;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倡导绿色包装,推广非溶剂型印刷、涂布和复合工艺,到2019年,全部采用低VOCs含量油墨;船舶制造行业至2020年,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的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20年,工程机械制造和钢结构制造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分别达到30%50%以上;在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积极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

3、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改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公交优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加大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提升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水平,加快淘汰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机械油改电,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加强在用车NOx尾气治理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继续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加大对内河船舶尾气污染控制的力度,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

4、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1)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推进绿色工地建设。推广颗粒物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安装,结合工地扬尘在线监测,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0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3)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开展道路扬尘在线监测和清扫保洁,加大道路扬尘源头控制力度。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取消其营运资质。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到2020年,城市化地区可冲洗道路冲洗率达到82%。开展道路扬尘在线监测,实时监测道路扬尘污染情况。加强源头管控,配合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

5、进一步深化社会生活源治理

1)餐饮业整治。全镇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至2020年,全镇餐饮服务场所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开展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文化。推进大中型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的在线监控工作。

2)油气回收。推广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对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要求所有的加油站在储油罐、加油枪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所有的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所有的油品生产企业在储运环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3)汽修行业涂料选用。推行汽修行业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色漆使用水型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含量类型的涂料,到2020年,力争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产品的替代。

五、水环境保护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深化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补齐水环境治理体系短板,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至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8%,市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二)主要任务

1、推进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系统,合理布局截流治污设施;深入推进污水收集治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至2020年底,全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3%以上,城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2、配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落实贯彻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镇级海绵城市专业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全过程,完成建成镇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为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提供重要保障。推进浦江郊野公园1期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提升水循环及综合利用,减少地表径流。

3、聚焦城乡河道整治

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实施《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导则》,建立完善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引清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河网水质。

围绕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类水体,实现国考、市考断面的整治目标,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城乡中小河道整治。重点河道生态建设与治理,结合郊野公园开发建设,对河道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同时整治断头河(水系沟通193处);配合郊野公园整治公园范围内水系、湖泊;开展村宅河道整治工作。至2020年,三年累计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100公里,使河道水环境和陆域面貌得到明显提升。

 六、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行动目标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

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18年,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

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配合市局建立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工作。建立潜在污染场地、重点监管企业等数据库,并与区、市级数据库信息对接。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2、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地下水污染

优先调整工业园区周边、市政设施周边、河道两侧、交通干道两侧农用地用于生态林地建设。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强化工业企业源头管理,防范企业拆除过程引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3、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

切实加大耕地土壤保护。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制定并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制定并落实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实施耕地土壤分类管控,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威胁地下水安全的受污染耕地,落实有关治理措施,优先实施耕地和水源保护区土壤保护;强化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加强土地后备资源管理。以“198”区域减量化复垦地块为重点,完成“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同时完成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加强各类后备农用地资源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地块档案,实施跟踪管理,优先用于生态林地建设。加强纳入后备农用地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行动目标

集中解决当前面临的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巩固无害化成果,突破减量化,打通资源化渠道,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固废分类收运、处置和循环利用体系。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小区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在干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利用基础上,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覆盖区域,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18年底,我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85%;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到2020年,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垃圾分类配套基础设施规范统一,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程体系建设标准化、运行有序化、管理精细化,单位强制和居民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效明显提升,形成持续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两网融合,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35%

2、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进一步深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依托104工业地块、现有固废设施等场所,探索固废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3、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

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监管,突破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瓶颈。推进工业园区的收集中转平台工作,解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平台建设。突出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导向,探索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机制。探索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第三方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开展典型危废集中处置设施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价与防控。

八、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

(一)行动目标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大全过程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主要任务

1、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按照国内最严、对标国际的要求,继续严格实施重点行业产业准入标准、水耗能耗和环保排放标准,根据园区类型实行不同的产业环境准入政策,强化环保一票否决制。落实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继续推进规划环评和战略环评,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范作用。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和涉重项目。

2、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制造

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成工业区块外重点区域内高污染行业整体退出。推动重点地区结构调整,漕河泾浦江园等重点园区“104”工业地块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加快推进“198”区域减量,“198”土地减量化目标为28公顷。开展黄浦江沿岸化工企业、堆场、码头摸底调查,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企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并实施。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力度,加大对排放铅、汞、镉、铬、砷、镍等多种重金属的落后产能调整力度。推进节能低碳重点工程,完成工业企业节能技改项目80项。

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制造体系。逐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园区、绿色(生态)示范工厂建设,引导开发绿色(生态)产品。到2020年,初步建立绿色制造体系。

3、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造

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积极推进我镇重点企业,涉及双有双超企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七个产能过剩行业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的其他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推动企业推行循环经济措施,消除生产工艺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通过革新工艺不断挖掘减排潜力。

4、加强园区环境和监管体系建设

强化工业园区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实规划环评管控要求。持续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水平。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九、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一)行动目标

以化肥农药减施、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以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为主要目标,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绿色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种植业结构调整。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作物茬口布局,逐步取消麦子种植,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3万亩。

化肥减施工程。持续推广使用有机肥,三年推广有机肥3.25万吨。在粮经作物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缓释肥料,进一步优化用肥结构,科学合理施用肥料,三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万亩次,缓释肥料应用面积1万亩次。开展设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通过应用高温闷棚、灌水洗盐、水肥一体化、微生物土壤修复保育、水旱轮作等技术措施,降低土壤盐分含量,提高土壤有机质水平,在蔬菜和西甜瓜及水果等经济作物上,通过水肥一体化技术进行节水节肥。改良设施菜田土壤1116亩,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10个。

农药减施工程。推进粮食作物绿色生产示范点建设。继续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推进统防统治示范点建设,推广应用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在蔬菜生产中大力推广应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性诱剂、诱虫板等措施,巩固1800亩已建成的绿色防控示范区。

2、促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农业废弃物资源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结合蔬菜标准园建设,完成18个蔬菜基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配套设备,主要包括废弃物粉碎设备、翻耕设备和小型运输设备。推进秸秆还田,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加强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到2018年,基本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网络,到2020年,化学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市农委要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

提高现代农业生态发展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化、装备化和智慧化,鼓励推广种养结合生态种植模式,形成一批规模化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和现代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园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开发、加工基地,改造传统农业开发、经营方式,打造环保品牌。坚持农机与农艺相融合,优化还田技术路线,开展机械化还田技术的示范、提升、推广,提高还田质量;加大秸秆在肥料、饲料、基料等农业领域的利用规模,拓展高附加值的秸秆离田利用新领域,延伸综合利用产业链。至2020年,推进农田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6%,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农村村庄改造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大推进力度,聚焦规划保留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区内的农村居民点,重点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等方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本区农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三年计划推进33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计划完成17333户建设任务。

十、绿化生态建设

(一)行动目标

按照完善布局、增强功能、注重民生、提升服务的工作思路,以构建和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为目标,以不断提升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为重点,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系统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1)积极推进绿地林地建设。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比例,有效保障城市生态空间,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拓展生态绿色空间,推进绿地公园建设。至2020年完成生态廊道、公益林建设及绿道建设。至2020年,实现本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1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8%

2)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和林荫道、绿道建设。积极探索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近自然森林营造等建设新模式,大力推进生态廊道建设。

2、提升生态示范建设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全面提升各级生态示范建设水平,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新方向。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创建工作;结合村镇环境保护的难点和重点,以及美丽乡村等工作,推进村镇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一)行动目标

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产业体系,加大先进技术在循环经济领域的应用,引领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绿色转型。

(二)主要任务

1、完善循环型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体系

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进一步推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稳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品使用,消减一次性用品使用。

2、鼓励绿色生活方式

结合市民修身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通过各类培训、主题活动、宣传册、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宣传,增强市民知晓率。将相关绿色生活内容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小区、文明村及文明单位指标体系;积极配合开展创建绿色学校,配合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加强对绿色产品开发研发、绿色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支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鼓励倡导绿色采购;推进节能信息公开;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采用电视、电话的会议方式;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深化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附件: 浦江镇2018-2020年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浦江镇2018-2020年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

专项

序号

主要任务

时间节点

协调单位

实施单位

大气环境保护

1

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

2020年完成

区经委

规建环保办

2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实施燃油锅炉油改气油改电

2019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3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

2020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4

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

2020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5

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

2018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6

包装印刷、工程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船舶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

家具2018,包装、工程机械、钢结构2019,船舶2020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7

加快充电桩建设

2020年完成

区经委、区交通委

网格中心

8

配合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

2020年完成

区建管委

区建管委浦江所

9

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到达98%以上,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2020年完成

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方管局

区建管委浦江所

10

道路冲洗率达到82%以上

2020年完成

区绿容局

市政公司

11

加强源头管控,配合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

2020年完成

区绿容局

城管执法中队

12

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

2020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13

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2020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水环境保护

14

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任务

2020年完成

区建管委

规建环保办

15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100公里)

2020年完成

区水务局

水务站

16

整治断头河(水系沟通193处)

2020年完成

区水务局

水务站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17

配合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8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18

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18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招商中心、经济公司

19

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

2020年完成

区经委

经发办、规建环保办

20

“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2020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21

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2018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22

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23

落实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4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

2020年完成

区绿容局

网格中心

工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

25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2020年完成

区经委

经发办

26

“198”土地减量化

2020年完成

区规土局

规建环保办

27

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工厂

2020年完成

区经委

经发办

28

引导开发绿色(生态)产品

2020年完成

区经委

经发办

29

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

2020年完成

区经委、区环保局

经发办、规建环保办

30

“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2020年完成

区水务局

水务站

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31

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3万亩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32

推广有机肥3.25万吨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33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万亩次,缓释肥1万亩次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34

改良设施菜田土壤1116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35

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10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36

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巩固1800亩已建成的绿色防控示范区,减少农药使用量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37

完成18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配套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38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100%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39

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40

完成0.1万户村庄改造任务

2020年完成

区农委

农管中心

绿化生态建设

41

生态廊道和公益林建设

2020年完成

区绿容局

农管中心

42

绿道建设(3.5公里)

2020年完成

区绿容局

农管中心

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43

再生资源回收两网协同服务点建设

2020年完成

区绿容局

农管中心

44

配合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2020年完成

区环保局

规建环保办

45

绿色学校创建

2020年完成

区环保局、区教育局

教委

规建环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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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