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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浦江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

2023年浦江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本镇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及时维护、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细化设置重点工作栏目,包括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基层治理、社会民生、政府建设等,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3.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平台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自查、整改工作。

牵头单位:党政办、党群办、科信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4.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能力。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现场受理等基础服务,做强综合政策咨询等功能,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融合。

牵头单位:党政办、社保中心

5.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接收、办理、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全程留痕。注重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与疏导,强化与申请人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除不宜公开的以外,原则上应全部转为主动公开。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拓展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

6.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加强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领域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党政办、经发办

7.城市空间格局优化提升情况信息公开。做好浦江新中心开发建设进展信息公开。做好美丽乡村、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城市微更新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规建办、农服中心、城建中心、水务站、房管所、绿化办

8.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加大涉企政策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信息推送的覆盖面和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牵头单位:经发办、企服中心

9.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加强建筑领域碳达峰、建筑节能减排专项扶持政策、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做好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

牵头单位:经发办、规建办、环保办

10.住房保障、改造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城中村”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

牵头单位:规建办、房管所

11.就业、养老、托育和民生保障待遇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政策及服务信息的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和推送力度。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社事办、社保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2.公共文化活动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公开。加强“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上海市民文化节、浦江汽车生活节、“獬豸造物节等节庆活动宣传推广。深化“浦江游览”“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召楼粽情端午文化节”等品牌内涵挖掘,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

牵头单位:经发办、文体中心

    13.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加强做好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燃气、消防、交通等应急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及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依法完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规建办、城运中心、城建中心、水务站

1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通过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财政所、动迁办

15.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深化镇级预算决算、财政收支、专项资金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财政所、审计办

16.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领域的监管信息披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

牵头单位:经发办、环保办、社事办、城建中心

三、提升政策公开服务水平

17.开展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和政策集中发布试点。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发文部门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选取部分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探索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18.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继续依托“一网通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的线上精准推送工作,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发文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时,按政策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各类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

牵头单位:经发办、社保中心、科信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19.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发文部门在提交拟文时应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0.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解读。发文部门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解读。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与解读。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政策沟通会等多种形式,宣讲本市、本区、本镇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1.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加强对政府网站政策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梳理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2.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公安、民政、人社、医保、卫健、住建、总工会、残联、档案、经信委、税务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发文部门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要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窗口推送。咨询窗口对超出知识库范围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发文部门,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

牵头单位:社保中心;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2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镇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4.规范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镇长办公会议不少于4次。决策承办部门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5.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集成公开。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全流程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6.持续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加强网上区长直通车栏目、微信公众号留言栏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运营维护,严格落实各类渠道公众留言的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发文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及时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

牵头单位:党政办、党群办、科信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7.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打响“浦江政府开放月”品牌,聚焦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方面的惠民利企业政策,拟于8月集中组织开展一场线下公众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等环节,加强与公众互动。通过播放电子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营造“政府开放月”良好氛围。利用“政府开放月”专栏集中展示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对活动方案预告、活动过程报道,形成规模效应。此外结合全镇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领域,不定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全面落实监督保障工作

28.加强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党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保障工作经费。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29.加强指导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实际需要,综合采用上门辅导、案例剖析、专题指导等方式,强化培训针对性。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打造实际工作与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的创新点,积极向党政办报送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党政办通过区级及以上政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加强经验总结交流及信息报送。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

30.加强考核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6月10日前向区府办备案做好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并实时跟踪推进,确保落实到位。对照区对镇考核细则,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强化整改落实。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包括但不限于消极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对依申请信息公开转办请求,存在配合不积极、办理不及时、无正当理由超出办理时限等情况),予以督促整改,并每季度向镇领导汇报。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