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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6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4292222-2109,电子邮箱:pjz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浦江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胜利完成今年政务公开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持续提升了浦江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主动公开工作

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细化和督促指导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深入落实“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五级审核”制,即经办部门初审、专业律师把关、司法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认定、分管领导确认,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积极贯彻“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息诉息访的有效抓手,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细化设置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基层治理、社会民生、政府建设等网站重点工作公开栏目,确保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57份。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有关《条例》《规定》要求,健全完善经办部门、顾问律师、司法所、党政办、分管领导“五级审核”制,完善工作细则、工作流程图,规范内部审查,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把百姓满意度摆在首位,秉持“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能给都给”原则,高质量回应依申请公开人诉求。积极转换政府服务视角,注重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与疏导,强化与申请人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与针对性,推动公民和法人合理诉求、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2023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全部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二是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形成“3+X政策精准解读”合力。为进一步精准、多元解读政策,通过多方协调下,成立由镇党政办、司法所、城运中心3个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X”政务公开议事小组,每季度召开议事会,由城运中心根据12345平台案件情况,梳理群众诉求量多的事项类型,司法所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党政办指导主责部门贴合百姓需求开展好政策辅导和解读工作,让政务公开精准为民服务。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结合浦江发展实际,动态更新、优化镇级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时限和程序,全面、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细化设置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基层治理、社会民生、政府建设等政府网站重点工作公开栏目,通过一图读懂、专家解读、领导解读等多种形式公开群众关切信息,有效提升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四是探索“村务公开”规范化试点工作。结合浦江镇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创建,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征询村民意见等形式,围绕村民切身利益、重大决策、财务管理、日常管理事务等内容,按长期、年度、季度、月度、实时等不同公开时限,形成了5大类16项浦江镇村级事务公开清单,进一步厘清了基层组织职能边界,疏通基层治理“毛细血管”,政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浦江镇人民政府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责任主体,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做好线上平台动态维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发布,理顺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平台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自查、整改工作。月度信息发布数量连续排名各街镇前列;二是规范设置公开专区。秉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方便实用”原则,在镇政府机关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社区邻里中心等9处点位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主动展示行政服务办事指南、企业服务事项清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材料,并提供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为更好地方便百姓就近查阅和办理,发布浦江镇政务公开专区电子布局地图,以政务公开促进服务效能提升。

5.监督保障

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在区政府指导下,持续加强整改、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符合基本要求。组织年度全镇办公室人员政务公开培训,通过专家讲座、小组交流、现场答疑等形式,围绕政府信息稿件制发规范、政务公开理论与实务等内容进行实操培训,全面普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知识内容,形成浓厚学习氛围,有效加强和改进了浦江镇各部门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全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做好网上“区长直通车”“政务公开留言板”受理和答复工作。年内未发生针对政务公开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1

0

0

1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1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1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34

1

0

0

1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2

0

1

10

1

0

0

0

1

1

0

0

2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政策解读内容、方式、效果有待丰富,解读主要以文字和图片解读为主,缺少视频可视性解读和面对面解读,无法满足群众及时、针对性了解政策的需求;政府开放活动市民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仍需加强多方联动、资源整合与宣传普及,政府开放平台需持续深化拓展。

依申请开方面:一是有关“信息不存在”的答复没有进行充分释明,对检索的情况也未充分固定;二是未规范收费行为,信息处理费有关操作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改进情况

一是对主动公开的公文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逐一开展多元化解读,重点提高图像、视频、音频等非文字解读比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探索政策解读、政策辅导新模式,以生动形式为政策划重点,方便公众更直观清晰地理解政策的核心内容。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持续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工作领域,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府开放活动,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群众参与度与实效,进一步加强开放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2023年,浦江镇继续积极搭建政府开放平台,统筹资源、多方联动,延伸服务链条,办优政府开放活动。8月,结合企业服务需求,推出“政务公开+惠企政策进园区”新模式,通过集中宣讲、座谈答疑及问卷调查,加强政府与企业、人才互动,先后累计举办人才服务政策宣讲7场,涵盖镇内41个园区,进一步打响“浦江政府开放”品牌。

3.全年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以及市、区2023年度工作要点,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加强四方面工作: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二是拓展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提升政策公开服务水平。四是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五是全面落实监督保障工作。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