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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5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6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4292222-2105,电子邮箱:pjz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浦江镇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

1.夯实基础工作。常态化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更新,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财政收支、重大决策等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公文件3份,行政处罚公示103/次;财政收支信息22份;重大行政决策6项7大类信息。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发布《浦江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目录》。

2.加强政策解读。依据《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做到政策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积极组织“处长科长讲政策”,举办“政策公开讲”之行政复议规则政策解读会。

3.深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开展“春风送岗促就业 零工市场惠民生”“民法典宣传周”等政府开放日活动;在区农业农村委指导下,开展“农聚闵行 链动未来”2025年政府开放月暨“浦江味道”品鉴会活动。加强年度重大决策全流程公开,通过决策目录设置超链接等形式,集成公开决策背景与说明、草案全文、草案解读、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强化依申请公开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确保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市级平台。聚焦信息公开申请量较大、专业性较高的复杂申请,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办理要素,统一规范答复口径有效、准确回应申请人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2024年结转继续办理9件,2025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5件,114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0件结转2026年继续办理。另外,协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浦锦街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公文发文格式要求》,对信息公开系统内的公文发布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做好新增政策文件与主动公开公文库、政策集成式发布主题库的衔接,精准赋标签后推送入库,加强政策文件发布推送工作的日常管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浦江镇人民政府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责任主体,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更新。按要求做好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做好本区网上“政务公开留言板”区长网上直通车留言的答复工作,年内办结区长直通车36、反馈政务公开留言2次。

(五)监督保障

围绕2025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工作落实。在区政府办公室指导下,持续推进整改、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符合目标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发布日常巡检,确保网站外链准确可用、无错漏。年内未发生针对政务公开的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2

2

0

0

0

1

1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1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1

0

0

0

0

1

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3

1

0

0

0

0

24

(七)总计

111

2

0

0

0

1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5

5

0

8

28

2

0

0

0

2

7

0

0

6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以常规信息发布为主,创新亮点的培育和打造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业务培训较欠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仍需提升。

依申请开方面一是专业素养有待提升,政府职责事实认定方面与法律规定存在偏差,导致行政复议纠错情况出现;二是审核流程不够完善,在第三人征询等程序履行方面不够到位,出现超期答复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创新做法梳理,要求各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提交1个创新公开案例,并评选优秀案例进行推广;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和内容。探索“三阶解读法”:政策发布时同步推出“一图读懂”简版、专家解读视频版、部门负责人访谈版;三是梳理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从申请接收、内容审查到答复书的出具,明确各环节的时限、责任人和操作规范,加强多级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全年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根据《条例》《规定》的要求及市、区2025年度工作要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深化信息公开,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功能作用,持续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深化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四方面26项重点任务,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